第三章(3-2)(1 / 2)

很开心张昱瑋是这种人,这是陈若初脑海第一个浮现的想法。

    桐希太善良了,个性也是软软的,需要一个能替她挡下强硬、无理要求的人在,并且对待她时能收起在外保护她的刺,只用柔软的心去拥抱女孩。

    她遇到了,所以她很开心。

    有些事,陈若初一辈子都不想让桐希面对,因为害怕自己在过程中妥协,然后丢下她一个人。

    陈若初甚至害怕父母让她这辈子不许再靠近她,害怕他们会把这件事,告诉桐希,让她离自己远一点。

    她很懦弱,她并不敢大声反抗。

    喜欢女生、喜欢同性是绝对错误,这种想法在陈若初的脑中不断提醒着自己不该去爱上一个女生。

    永远记得那时还在探索着这个世界的奇妙和尚未发现的新奇时,她迎来第一道斩钉截铁的言论,那时小学六年级的陈若初,第一次觉得大人并不像自己所认为的那般,尊重、包容、友善。

    奶奶带着她和弟弟两人穿过图书馆的一条小路,准备要和爷爷会合吃晚餐,途中经过的两个男人让那时的陈若初视线停留许久,因为他们交扣着双手,举止比一般男生的互动要亲密许多,她好奇着两人的关係,直到奶奶一声令下要她转头别看,弟弟也被她那一声喊急忙收回视线。

    「他们是不是再一起啊?」

    那时的陈若初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女生能牵女生,男生为什么不能牵男生呢?

    「他们是同性恋!不好的!」

    奶奶那副嫌弃厌恶的表情,像是看到什么骯脏丑陋的东西,高声警告着自己合弟弟别学。

    用着周围人都听得见的音量说着:那样是不正常的,是错的。

    「可是他们是互相喜欢吧?」

    那时弟弟说的话,才让她觉得自己的想法还是正常的。

    「对啊,喜欢就在一起,怎么会是不正常的呢?」并且想要反驳。

    「哎呀!你们两个傻瓜!就是喜欢和自己同性别才不正常啊,根据人的基因就是雄性和雌性做结合才会有下一代,才会有你们两个啊!;还有古人讲究阴阳结合,男人是阳、女人是阴,只有这样才能互补,形成一个圆——」

    「所以喜欢跟自己同样性别的人就是怪人嘍?」

    「不管是男生喜欢男生,还是女生喜欢女生,都是不行、不正常的——同性恋就是神经病!脑子出问题才会喜欢跟自己一样的人。」

    那时听到除了震惊就只剩下不知所措,陈若初只知道自己是由心不认同这种说法,但奶奶是长辈,她无法再继续反驳。

    反正这些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那时陈若初是如此篤定着。

    直到,她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本以为开放的社会其实并不如自己想的那般,台湾已经是于亚洲国家相对开放的社会型态,可同性恋能正大光明走出来证明自己的机会,却只有电视转播的同志大游行。

    然而这些却被家里人宣扬为,妨碍社会风气、一群神经病、甚至「邪教」这个词都用上了。

    电视台播着,看着那些上街证明自己的他们或她们,对着镜头说着惹人热泪的话,陈若初却觉得格外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