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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是对他生气,他有一百种办法让她消气,重新露出笑靥。

    他似乎精通魔术, 凭空变出玫瑰花, 只是他会的魔术中最不起眼的一种。他对扑克牌的驾驭能力令人震惊, 在他的手中, 扑克牌就像印度街头随着笛音起舞的蛇一样温驯。和他打牌,她从来没有真正地赢过他,但只要她露出气恼的模样,不管她手上的牌多么劣势,总能奇迹般反败为胜。

    她生气地质问他,是不是他在搞鬼。他却温柔地说:“德·夏洛莱太太,可否请你讲点道理。我起码离牌桌有半米远。”

    她气鼓鼓地想,谁说离半米远就不能出千了?她忘了在哪里看过,有人已经发明出了一种不碰扑克牌就能出千的绝技……是在哪里呢?噢,该死,他为什么还叫她德·夏洛莱太太?

    她皱起眉毛,直说了出来。

    他顿了顿,声音很冷淡:“难道你不是德·夏洛莱太太吗?还是说,你让我叫你伯爵夫人?”

    因为这句话,她和他大吵了一架。

    她怒冲冲地把他送的小玩意儿,推到地上,恼火地大叫起来:“你到底要我说多少遍,我根本不喜欢兰斯,我喜欢的是你——你要是不信,你可以滚蛋!”

    她气得涨红了脸,他却站在阴影里,抱着双臂,一言不发,像是没听见她怒气冲天的告白一般。

    于是,她更加生气了,蓬勃的怒火赶走了剩余的理智。她像毛发倒竖的野猫似的,在屋子里团团转,摸到了父亲留下的小左轮,把子弹塞进转轮里,咔嚓一下按下击锤,瞄准他,冷冷地说:

    “我说,我喜欢你。你听见了吗?回答我!”

    莉齐心想:“我终于被逼到这一步了,拿枪指着他,让他相信我喜欢他。”

    他却不置可否:“如果开枪能让你消气的话,你开枪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她这辈子不想回忆第二遍。她当然不会开枪,但她忘了一种可能性——擦枪走火。他们刚见面时,他就冷嘲热讽过她不怕擦枪走火。没想到这一次真的走火了。

    她忘了自己最终把枪口朝向了什么地方——似乎是他,又似乎不是他——只记得走火的那一刻,他终于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但她没能看清他的脸庞,她已经被吓傻了,双膝发软,坐在了地上。

    “砰”的一声,烟雾带着轰响腾开。

    手-枪掉落在地毯上。

    他似乎搂住了她,又似乎是因为中枪而倒在了她的身上。

    她几乎快要哭出来,浑身颤抖着,不知道有没有打中他的要害:“你为什么要让我开枪……我……”

    他用手指轻轻地梳了梳她的头发,一边从口中拿出一颗子弹,一边低声安慰她:“我只是想给你表演一个魔术,用牙齿衔住子弹。我以为你开枪发泄后就能消气。别哭了好不好?都是我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