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13节(1 / 2)

简嘉虽然没有当过父母,却也知道无论在哪个时代,孩子都是家中的希望。秦易担忧的事她也考虑过了,既然说了这个话题,她就没想过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秦易。朗儿唤她一声“姐姐”,她便会成为一个负责的长姐,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照拂他。

    顿了顿后简嘉笑着看向了秦易:“回头你教我怎么骑马吧?”

    秦易愣了一下,简嘉的话题太跳跃了,上一刻还在讨论朗儿入学的问题,下一刻就跳到了骑马的事上。这时他就听简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等我学会了骑马,不太远的地方我就能骑马过去了,以后朗儿到了私塾里,我和你谁有空谁去接送他。”

    秦易瞳孔猛地张大,看着简嘉的笑颜,他的心像是被什么狠狠撞了一下,沉甸甸的又暖又疼。片刻后他郑重点头:“好。”

    等雨过天晴后,他会好好教导简嘉骑马。

    雨势一直没减小,秦二叔只能在水渠中粗粗清洗了一番内脏,竹篮中的肠子和肚肺散发出不太美妙的味道,熏得帮忙提竹篮的秦朗五官扭曲。秦易快步上前提走竹篮,他将竹篮挂在了廊檐下,一会儿慢慢清洗。

    秦二叔一边解下蓑衣一边吸着漂浮在院中的香味:“太香了,嘉儿又在做什么好吃的?”

    简嘉笑道:“做红烧肉呢,现在应该已经熟了,二叔你帮我试试味道?”柴火灶火力旺,炖煮到现在红烧肉已经熟了,红棕色的红烧肉浸没在浓郁的汤汁中,随着汤中不时鼓起的气泡颤巍巍地抖动着。

    夹起几块红烧肉放在碗中,简嘉招呼秦易:“你和二叔一起试试味道?”如果味道好的话,再收个汁她就准备盛出红烧肉了。

    看清碗里的肉块后,秦易才明白红烧肉三个字的真正意思。平日里为了省事,即便买了肉,他也只会用白水煮了后蘸酱油吃,哪里会花时间炖煮。

    碗中的肉棕红透亮,厚厚的猪皮已经煮出了胶质,用筷子一扎就能轻松扎透。猪皮之上肥肉和瘦肉交织,肥肉颜色通透,瘦肉的颜色则厚重许多。肉块上裹着油亮的汤汁,扑鼻的肉香像是一只小手在不断招摇。

    因为烧制的时间不算太长,肉还没有到达软烂的地步,筷子夹起时能明显感觉到尖头传来弹性。轻轻吹了吹肉,确保筷子上的肉块温度下降到能入口的程度后,秦易将这口肉送到了秦朗口中。

    秦朗嘴巴小,一口只能咬下一半的肉。紧致的肉块在秦朗的牙齿间一分为二,牙印下方的肥肉被撕扯分离,溢出了亮晶晶的油脂。嘴巴开合间,浓郁的肉香席卷了整个口腔。

    简嘉做的红烧肉是偏甜口的,咸甜适中的红烧肉不干不柴肥而不腻,各种香料完美地盖住了野猪肉的腥味,细细品尝时不但能感受到劲道饱满的肉质,更能感受到香料和肉融合后的极致鲜味。

    秦郎嚼着肉双眼亮晶晶:“好吃!二叔,兄长,这个肉好吃!”

    早在秦朗说话之前,二叔已经夹了一块肉塞到了嘴里,这会儿他竖起了拇指:“香!太香了!老头子长这么大,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红烧肉!”

    简嘉笑吟吟:“二叔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不管自己做什么菜,秦家人总是很捧场。而作为一个厨子,食客的赞扬和光盘行动,就是对她最好的表扬。

    秦易喂秦朗吃完一整块肉后,才夹起碗中最后一块肉放入口中。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吃到嘴后,心里升出了莫大的满足,他终于明白简嘉为什么会在梦里念叨红烧肉了,原来这就是她做梦都在惦记的美味。今天之后,若是一个月吃不到红烧肉,只怕他也会在梦中想念这口神仙滋味了。

    见秦家三人反馈良好,简嘉满意地点了点头。其实现在的红烧肉还不算成功,汤汁过多,红烧肉的色泽和卖相还不到最佳,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她愿意再等等。

    灶膛中的柴火火势变大,红烧肉的汤汁逐渐蒸发质地越发浓稠。最后当汤汁能稠稠地裹住红烧肉时,肉就能出锅了。

    满满一大碗红烧肉表面流淌着油光,光是看一眼都是极大的满足。简嘉夹起一块吹了吹,心满意足地塞到嘴里:“嗯,就是这个味!”如果硬要挑刺的话,那就是野猪不够肥壮,红烧肉不够肥嫩。不过没关系,以后有机会买到农家的大肥猪,到那时再做红烧肉就行了。

    红烧肉出锅之后,下一道菜就该炒猪肝了。

    野猪体型小,因而肝脏也不大。方才简嘉看到混在内脏中的肝脏时,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口感鲜嫩的爆炒猪肝。她很喜欢吃猪肝,可是每次都苦于切猪肝。猪肝的口感由刀工决定,而软嫩的生猪肝极其考验刀工。

    不过现在她不用担心刀工的问题了,见过秦易用刀之后,她就将切猪肝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他。而秦易也不负简嘉所托,他切出的猪肝厚薄均匀片片完整,用来爆炒堪称完美。

    不过在爆炒之前,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要做。肝脏是排污的器官,若是处理不当会有浓重的腥味。秦易切好猪肝后,简嘉便用盐水浸泡了猪肝。经过三次换水,紫红色的猪肝颜色变淡了不少,成了粉白色。

    滤干水的猪肝还需要经过各种调味料的腌制,口感和味道才能达到最佳。简嘉挑挑拣拣,在猪肝中加入了姜丝白酒胡椒粉和一点酱油,当然最重要的是那一勺红薯粉。有了红薯粉的加入,猪肝炒制出来会更加嫩滑。

    平时炒猪肝时,简嘉喜欢用一些口味比较重的蔬菜来搭配,比如青椒、洋葱或者蒜苗,可现在别说新鲜蔬菜了,她连大蒜都得省着点用。

    简嘉一边拍着蒜粒一边安慰自己:“没关系没关系,再过一阵就有新鲜蔬菜了。”秦家屋外的菜地中已经洒下了好几种蔬菜种子,她相信过不了多久,她期待的青红辣椒泡椒剁椒就有着落了。

    作者有话说:

    听说有的地方红烧肉里面会放辣椒,真诚求问当地的小伙伴,加了辣椒的红烧肉是什么滋味,好吃吗?【吸溜】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农家坛坛肉(上)◎

    炒猪肝不能吝啬,要舍得放油。将锅烧得滚烫,浇下豆油,炙热的铁锅会快速将冷油烧至冒烟。这时候再将腌制好的猪肝倒入锅中滑炒至变色,猪肝片片分明,一点都不会粘在锅上。

    简嘉快速将变色的猪肝盛在盘中,感慨道:“还是得大铁锅炒才有感觉。”前些年租房子做饭时,她总觉得炒锅不得劲,铸铁锅保养不好时煎蛋都会黏过,不粘锅虽然不会粘食材,但是总觉得温度升不上去,与其说食物是被炒出来的,倒不如说是炖煮出来的,需要爆炒时总是少点锅气。

    农家大铁锅就不一样了,灶膛中柴火一燃起,锅体一周都能受热。铁锅足够大,无论放入什么食材都能快速翻炒均匀,不用担心食材蹿出锅外。

    一片片灰白色的猪肝表面裹着稍稍有些浓稠的酱汁,微微卷曲的猪肝片片完整地堆叠在一起。这可将秦易看傻了,秦猎户捏着图毛笔,深邃的眼眸难以置信:“这就熟了??”

    他也不是没吃过动物肝脏,可从没吃过在油锅里面划拉两下就出来的。这能吃吗?

    简嘉眉眼含笑,轻轻瞟了秦易一眼:“还差一点工序。”没有洋葱蒜苗,她就拍了几粒大蒜籽代替,没有新鲜的青红椒,她就剪了几根红辣椒丝点缀。

    在锅里留了一些底油后,简嘉将蒜末推入了油锅中。这是从秦家蔬菜地中收上来的新蒜,不知是因为秦易不会管理还是因为品种问题,新蒜结得很小,最大的蒜籽剥出来都不到简嘉的小拇指盖大。可是这种蒜的蒜味却特别充足,蒜末一遇到热油,一股蒜香就飘出来了。

    蒜末的边缘起了一层浅浅的金色后,简嘉将猪肝和辣椒丝一起倒入锅中。加入了蒜末和辣椒丝的爆炒猪肝中多了配菜的点缀,多了两种香味的同时也多了醒目的色彩。

    在锅中又滚了两圈后,爆炒猪肝就正式出锅了。一整副猪肝被简嘉一次炒了,原以为一只粗瓷大碗就能装下,结果简嘉不得不启用了第二只小碗才将所有的猪肝都盛出锅。

    炒制完的猪肝完全没了先前的血腥味,只有酱汁和配菜交融的味道传出。翻炒两次的猪肝口感脆嫩,一口下去满口细腻的猪肝香。沾了蒜香的酱汁咸甜适中,红辣椒丝带来的微辣在唇舌间不轻不重地刺激着味蕾。

    简嘉品尝了一片猪肝后满意地将筷子递给了秦易:“尝尝?”火爆猪肝可是她的拿手好菜,有了秦易的刀工,这道菜一定能拿下秦家人。

    秦易看来简嘉一眼,又看向了简嘉手里的筷子。他眼神幽暗了几分,却迟疑着没有接过筷子。这可将简嘉看乐了:“放心吧,我都尝过了,已经炒熟了没有毒。”

    不怪秦猎户会这幅样子,当地人觉得肝脏不干净,丢弃又舍不得,因而会将猪肝和其他内脏放在一起卤制。用各种香料炖煮大半个时辰后,人们会觉得肝脏中的脏东西已经消失,可以放心食用了。简嘉吃过卤制的猪肝,经过卤制后,猪肝变得很有嚼劲,配上调料的味道,当凉菜下酒堪称一绝。只是比起卤制的,她更喜欢脆嫩口的猪肝。

    秦易眼神古怪地看了简嘉一眼,然后拿起筷子夹起两片猪肝送入口中,香脆嫩滑的猪肝瞬间征服了他的味蕾。在秦易回过神来时,他的筷子已经雨点一般又夹了两三片送入口中了。

    简嘉双眼一亮,搓搓修长的手指期待地看向秦易:“怎么样?好吃吗?”肯定是好吃的,要不然秦易怎么会一连吃这么多片?只可惜没有合适的配菜,不然这道菜的口感和风味会更佳。

    秦易放下筷子舒坦地松了一口气:“好吃。”回头他要将这道菜记下来,如此方便快手,看着也不复杂,说不定他也能复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