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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袍不是死后才换上的。希尔德记得报告上写的每一条内容,包括楼下那个只顾看比赛什么都不想管的门房的证词。在无数个“不知道”和“没留意”中,只有一句有用的话——“从来没见过穿粉红衣服的男人,房间租给谁,里面放什么东西我可管不着。”

    这证明哈里森平时并不惹人注意,外表也没有女性化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他来时应该穿着别的衣服,至少在连衣裙外裹着外套,可是现场却没有发现他换下来的衣服。

    凶手把外套拿走了,为什么?因为杀完人后穿上哈里森的衣服离开更隐蔽?

    房间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残留在地毯和墙上的血迹犹在,悬挂的装饰品却依旧端端正正,看不出重新布置的迹象。是他主动带来的客人,就像其他被杀的女人一样,以为有生意上门,结果却落了这样的下场。

    “十几个案子,全都挑女人下手,哈里森在受害者中独一无二。”

    “也许凶手就想让人费解。”希尔德一件接一件检查衣柜里的衣服,他知道警方已经地毯式地搜索过了,不过还想再看一次。

    “你说得对,太偏执于自己习惯的凶手容易画像,可我还是觉得他突然改变目标不只是想误导我们。”

    “为了赶时间。”希尔德说,“凶手选择情报链最底层的蜂人,是因为他们的死不容易引人注意,而且最先杀害的都是孤僻独居的人,这些人中又有很大一部分恰巧是妓女,轻而易举就能找到和她们单独相处的机会。他想为某个秘密杀人灭口,就要以最快的速度、尽可能不引人注意的方法扫清知情者。他已经杀了十几个人,哈里森只是刚好符合要求。”

    希尔德推开一件粉色衣裙时,一片小指甲盖大小、闪闪发亮的纸片飘落下来。

    奥斯卡看到他弯腰捡东西就过来看了一眼。希尔德把纸片放在手心,窗外阳光的照射下,亮片上隐隐折射出形状像嘴唇一样的花纹。

    “这是什么?”

    “是暗语之地俱乐部派对的亮片碎纸,没什么用,嘴唇是俱乐部的标记。”

    “俱乐部在哪?”

    “就在酒吧街,但它平时叫月光酒吧。”希尔德说,“只有每个月的某一天才会开放给特殊需求的客人举办深夜派对。”

    “特殊需求是指?”

    “像哈里森这样的人,以及愿意花钱和他来这个房间过夜的人。”

    ——他一直过着心满意足的生活,把自己的癖好展示给同样爱好此道的人欣赏,直到最后一次,他穿上粉红睡袍时,被人从背后割断了喉咙。

    “知情、独处、没有防备。”奥斯卡说,“是不是等凶手把容易下手的目标全杀完后,就要开始动手去杀更难对付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