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页(1 / 2)

此时此刻,在帅府的厅堂里,一身黑衣的吴策挤开人群,顶着众人的目光,走到朱元璋身边,附耳悄悄说了几句话。

    朱元璋低声道:“什么时候的事?”

    “公子刚进去。”

    “没事。”朱元璋随意摆摆手,“他动不了标儿,标儿一根手指都能压死他。”

    第94章 早市

    沐英很早起床,从家中出发,骑马来了帅府,把缰绳递给下人,嘱咐他牵走马匹喂料后,才进门去,顺着小路来到了朱标的院子。

    昨天散会后,朱元璋叫他留下,派给他一个任务,那就是今天陪着朱标出门,目的地是城隍庙,时间从日出到日落。

    虽然不太懂朱标为什么要去城隍庙,但沐英也不打算多问,反正他照做就是了,义父还能害标儿、害自己不成?

    今日阳光灿烂,微风和煦,早晨的太阳还没有那么大的热力,照在身上暖洋洋的,院中竹林的竹叶们轻轻颤动着,微微反射光芒,有种莫名的、令人放松下来的舒适氛围。

    沐英见朱标还没出来,在石凳上坐下,整理身上的武器,掏出专门携带的小刀、铁丝、匕首等,拿帕子把它们擦了几遍。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

    朱标提着一个小包出来,问道:“哥,你吃饭了没?”

    “还没有。我们在帅府吃,还是出去吃?”

    “出去吃吧。”朱标道,“我请你,我们去市场边上吃馄饨。”

    这就是徒手起家的好处了,如果是世代富裕的贵族或是已经统治了百年的皇族,他们大多不会有这样随意的饮食习惯。

    而朱元璋,他自己都爱在外面买烧饼吃,哪里会阻止朱标和沐英出去打牙祭。

    “标儿也到请哥哥吃饭的年纪了。”沐英笑道,“我可得松开腰带多吃几碗,让你狠狠破费破费。”

    “羊毛出在羊身上,反正这都是爹的钱,我不心疼。”

    两人说说笑笑出了帅府,期间六出白想要跟上来,被朱标给送回去了。

    它近些年长得越发好看漂亮,毛皮雪白,眼睛明蓝,四肢矫健而又劲瘦,行动时如风般流畅,安静时也带着一种将要狩猎的沉稳与爆发力,望之即不似凡狗,带出去实在招摇,半点不够隐蔽。

    非要说的话,也可以拿灰和土把它搓一搓,佐以泥点子为装饰,这样和普通土狗的差距就会缩小许多,但朱标回来时不免还得洗狗,太麻烦了,让他心生退意,于是以“不理你了”做威胁,几根骨头做交换,让它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