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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暮雨十分淡然,汴梁虽持续派禁军监视着越国曾经的王室、朝臣、郡公、县公等,但没有削除封爵,待遇也给的十分优厚。

    叶秋风一个月能得三十万钱(三十两)月奉,花暮雨也是,而三位郡王、郡主,以及翁父叶琛也各有十万,每个月一动不动的,汴梁都会派人送来一百两金子,以及食邑二百石,还有各种肉和菜、精美金银器、几十匹绫罗布匹等等。

    叶秋风在句章的私业,雇佣了两万多人,本来月奉平均也就三千钱,因汴梁鼓励行商,劳工的“地位”也提高了,月奉翻倍的涨,不过也没多大影响,酒的利润有一大半,布匹和桐油一直都很卖的起钱,她还有三十艘商船,各地的商队定期过来大宗采买,海外经商也十分忙碌,按三十取一纳赋之后,每月能营收个六万多两金(六亿钱)。

    她名下又还有一万亩良田,帮她种地的上千佃户也要开月奉。

    问题是——

    玉禄、玉禳都没兴趣继承家产,玉禄去了汴梁,通过考课被任用为徐州知州(同刺史),玉禳从封地萧山,升迁至两浙东路转运使,整日待在越州不回家。

    而玉祯却只会败家——

    她整日痴迷于买地种花、买铺席开坊肆,还雇了一大堆种花、采花、萃取花油的劳工,月奉张口就瞎开,还瞎开了一大堆驻容坊,不仅钱没挣来,每个月还血亏不知几多。

    叶秋风和花暮雨都很发愁,眼看着她带回来的地契、房契越来越厚,句章的监司管事隔三差五来诉苦,投诉玉祯每次去,就跟打劫似的,金灿灿的钱那是拿了就走,数都不带数一下的。

    好不容易逮到花玉祯回一趟家,叶秋风比花暮雨还快的上前去,抬手就揪住她的耳朵:

    “祖宗,我这点家产,都不够你嚯嚯的,能不能给我省点心?”

    玉祯大言不惭叫唤着让她撒手:

    “反正你的家产是我继承,我花点钱怎么了?”

    “还你继承?你做梦,想都别想!”花暮雨捏着柳条鞭,一下一下的抽她小腿肚子:

    “若不是郡主的食邑能世袭,你的后人怕是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

    “再敢去拿各监司的钱,腿都给你敲断。”

    花玉祯被双亲一顿吊打后,委屈巴巴的坐在屋里哭泣,平日丁凌都会跟着她,这会儿瞧不见人,才想起她回昆山了。

    丁凌的阿爷过世了,她回昆山处理后事,几天后再回临安时,眼睛都哭肿了,动不动就难受的呜呜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