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思弦拿了一瓶果汁。
他尽量放慢了速度,待干完这些,闫思弦终于拆开了礼物。
是一支钢笔。
纯黑色磨砂笔身,银色的卡子,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低调内敛。流畅的形状给钢笔增加了一些活跃的元素,并不会觉得是老古板用的东西。
闫思弦拔开笔帽,发现握位是和卡子一样的银色金属材质,与银色的笔尖浑然一体,是他喜欢的暗尖。握了一下,手感很好。冰冷的金属瞬间被他焐热了。
有点商务化的礼物,应该不便宜。闫思弦从中品出了些客气的意思。同时他也想起了前两天的一件小事。
出外勤的途中,吴端突然跟他说家里有个亲戚的小孩儿,今年高考,想送给孩子一支钢笔,让闫思弦的高端眼光帮着参谋一下。
当时吴端给出的选择五花八门,闫思弦没太上心,只大致说了一下自己的喜好。
此刻手上拿着的,虽不是完全按照他的喜好定制的,却也能看出在尽量贴合。
礼盒里除了钢笔,还有一瓶同品牌的墨水。
闫思弦小心翼翼地吸了墨水,擦净了笔尖处的悬墨,捞过茶几下方的便签本,龙飞凤舞地写了“吴端”二字。
阻尼很小,手感顺畅。
“我很喜欢。”闫思弦冲厨房里的吴端喊道。
吴端此刻化成鸵鸟,猫在厨房煮饺子,可惜闫总家的开放式厨房,根本没处躲藏,只能背过身去不去看向来挑剔的闫总。
闫思弦的评价让他长舒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