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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庚略一顿, 见少年人清澈的眼眸里都是妒火, 直言道,“听闻沈氏十年前走丢过一个小孩,是洛神公子的胞弟,走丢时是六岁。”

    沈熔一呆,“那又如何,跟我带不带面巾有什么关系?”

    司马庚知晓少年想事情不会拐弯,也未想到直线到这般地步,“我观你容貌与沈恪有三分相似,你应该是姓沈,沈恪走丢的胞弟。”

    这少年武功已是登峰造极,若皆是崔九所教,崔九的武功定是深不可测。

    沈熔脑子有点钝,也想明白了,他长得像沈恪!六岁遇到的阿九,他是沈恪的弟弟!

    司马庚以为小疯子会愤怒癫狂,毕竟好好的世家子弟,本该富贵安稳渡过一生,却被养成一件杀人不见血的工具。

    岂料小疯子脸色变了又变,不一会儿竟是红透了脸颊,“我真的和那沈恪有三分相似么?”

    司马庚点头,沈熔欢呼了一声,雀跃道,“那阿九肯定会喜欢我的样貌!”

    司马庚一时无言,转身去理架子上的衣衫,他身上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动作便十分缓慢。

    沈熔高兴了一会儿,又忐忑起来,只要有一分像沈恪,必定就是好容貌了,更勿论是三分,但阿九和沈恪有仇,他就受到了沈恪的带累,阿九不喜欢看见他这张脸,所以才一直要他带面巾。

    念及此又焦心起来,一时急得在中正殿里来回走,司马庚见他终于想通了前后关节,看了眼琉璃片下里的沙漏。

    这样理所当然的因果关系,他竟用了半刻钟才理清楚——想来练到他这般高深的武功,是因为根骨和秘籍了。

    沈熔想得心焦,一时想毁了这张脸,一时又知道毁容后会变得很丑,阿九更不可能喜欢,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便去问司马庚,“你在做什么,我帮你做。”

    司马庚在学习理顺女子的衣衫,内衬,里衣,中衣,平时的裙装,男装,短打,鞋袜,龙袍。

    蓝开交代了圣旨,说宫中宫女伺候时常出差错,打发到了外间做事,让他把这些练习熟了,往后崔九的起居都由他来打理。

    明日清晨崔九去上朝,他还得学习推拿按摩之术。

    面前架子上放了一个假做的人头,头发披肩,他得学冠女子发髻,务必要熟能生巧,好让尊贵的陛下在洗漱、冠发过程中不会有丝毫不适。

    原先朱笔红批,现在却要做这些。

    苟且偷生亦不过如此。

    司马庚看自己的手指,旋即闭眼,平复好胸膛里烈火烹油,伸手去解那发间绳结,神色复又清淡了。

    沈熔看出来是学着伺候阿九,跃上前,剑也扔了,“我要学这个,我要学这个,你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