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8页(1 / 2)

可是他啊,还有要报仇的心愿未了,他提着一口气,等待着最好的时机点燃引信,炸毁一切。

    我呢?

    我到底在做什么?

    其实他们抓丙叔的时候,狠狠地揍了他一顿,又在南厂审问的时候,对他动了刑。

    南厂这种地方,只能是站着进来,躺着出去。丙叔不是不想回自己的小渔村去,而是回不去了。

    他们打断了他的双腿,他能够苟延残喘活到现在,只是因为曾经在某一日收留过流浪的肖小七,曾经给过她一碗热腾腾的面片汤而已。

    后来呢?那些小小的温暖,灿烂的烟火,都不过是不值得一提的小事情,都根本不会写进文书里。

    在我誊抄过的那些文书里,那些简略的字里行间,曾经发生过什么,包括那一刻的拥抱和笑弯弯的眼睛,都会淹没在故纸堆的尘埃里。

    “小满,眼泪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你的娘亲不要你了,你的爹也不要你了,你怎么哭都没有用的。

    现在,只有爹爹跟你在一起,带你一起浪迹天涯好不好?

    以后你都要笑的,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很开心,才会在日后回忆起这些难过的时候,也能够笑出来。”曹显是这样说的,在某一刻,他抹干了自己脸上的眼泪,笑了起来。

    王富贵杀了曹显的哥哥,抢夺了曹明所有的家产。我随手翻看过王富贵的供词,他说之所以杀了曹明一家人,是因为曹明的女儿笑话他不是个男人,还妄图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算是有武功又如何?还不就是个镖师而已。

    日积月累,他觉得很难咽下这口气。曹明对他也不是真心的好,只是利用他而已。

    所以,他就在荒郊直接对他进行了「爆头」,在那一瞬间,他才觉得自己是个真正拥有生杀大权的男人。

    后来杀的那些人,无非是希望证明自己的能力,以及看到人们对他的惧怕,甚至对他这个名字的惧怕,都会让他感到兴奋和开心。案子越做越大,人杀得越来越多,其实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就在漫天大雪的时候,他忽然想起自己其实也是有一个家的,是丙叔曾经给他的温暖。因此,他跑了回去,想去再喝一碗丙叔的面片汤,和那顿鲅鱼饺子。

    人都是这样,会莫名想念某一刻的欢乐和温暖,即便是难过,也愿意去想一些开心的事情。

    他喜欢傻傻笨笨地小满看着他,一脸的崇拜。因为除了杀人之外,他做的蛤蜊鸡蛋羹的确是很好吃,让一个小姑娘赞不绝口,每天每顿都要吃一碗才罢休。

    这让他忽然感觉到,人生之中除了杀人之外,还有一个小姑娘依赖着他,期待他端出那碗热腾腾的食物时的弯弯笑眼。

    “王富贵不是孤身一人,还有一个女儿。”他是死囚,却在大牢里面壁时经常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