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围圈越来越小,陆辞珩蓄力后突然暴起,掷出长枪插进了离自己最近的戎人兵士的胸膛里,戎人兵士反应不及,被他一击而中,陆辞珩在他向自己这边倾倒时,迅速夺下他手中的大刀。
近距离搏杀,大刀是最占优势的武器。
武器趁手了以后,陆辞珩很快将包围圈豁开了一道大口子,将剩下的为数不多的玄甲军编整起来,把未跟着主力军撤退的戎人兵士一一绞杀。
待到天色大亮,荒茫的大漠上,只余横七竖八歪倒的尸体和浸渗在沙子里的满地鲜血。
秃鹫盘旋在空中,叫声桀桀,久久不去,就等着随时俯冲下来,落在尸体旁吃人血肉。
第11章
陆辞珩是在无意间知道,崇圣帝之所以下这道让他去军中历练的旨意,并非空穴来风,不是因为陆承景忽然想起了他这个被遗忘已久的儿子,也不是因为他在国子监中射御年年第一,而是沈明安的提议。
沈明安想支开他。
彼时西北的战事正胶着,短短五年时间,陆辞珩从军中的一个小兵士做起,到伍长、百人将、校尉、副将,一步步往上爬,每一次的褒奖与升迁都是用血肉和性命换回来的。
原先的将军在战中殉职,军中一下失了主心骨,陆辞珩这几年在军中声望大,颇得兵士的信服,众人便推举他做了将军。
战事正是紧要关头,老皇帝却一道圣旨急召他回京述职。
他若不去,那就是抗旨。
军中已经断了粮草,实在没有东西吃,连草根树皮都被挖光了,不得已杀了几匹老弱的战马。
戎人军队却是粮食充沛,有备而来。
朝廷若再无粮草送过来,哪怕玄甲军再勇猛,在戎人这般的日击夜伏下,也最多撑不过五日。
陆辞珩递上去请送粮草的折子无半点回应,让他回京的圣旨倒是一道接着一道地遣人送到西北来。
陆辞珩无法,只得将军中各队都安排好防守,让都尉坐镇军中代为发号施令,然后趁着夜色骑了一匹马自西北出发一路疾行,跑了两日两夜。
其间陆辞珩片刻不敢停歇,只吃了些随身携带的干粮和水,其余时间都在赶路。
比他先撑不住的是他座下的战马。
这匹马跟了他近五年,陪他浴血奋战、上阵杀敌,灵敏矫健且通人性,不眠不休地跑了近千里路,在上京郊外的树林里忽地倒地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