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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月早就退下了,诺大的内殿只剩下我们两人,一番吵闹过后,宫殿陷入了死一样的沉静,我坐在地上不敢动弹,李斯焱则去了一旁的耳房,从里面拿了一样东西出来。

    “治烫伤的药膏。”他淡淡道:“你的手被燎出泡了,没察觉吗?”

    我确实没有察觉,听他提醒,才想起去看看刚刚被火星子沾到的手指,果然,白白嫩嫩的手指节上起了个小红点,碰上去有些火辣辣的刺痛感。

    李斯焱拿着药膏,走到我面前蹲下了身,才蹲了一半,动作突然停住了,又将两腿并拢,改为优雅体面的跽坐。

    我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心里有些异样。

    突然改换坐姿,是怕我觉得他粗俗吗?

    他拉过我的手,沾了些膏子,涂在我的指尖,涂完了却没有撒手,仍然摩挲着我进宫后养得细嫩无比的小肉爪子,神色晦暗不明。

    他的揉捏算得上温柔,但仍让我心惊胆战,毕竟他捏断小川手指头的时候,看上去也是和颜悦色的。

    “这就是读书人的手,”李斯焱笑了笑道:“没有做过重活,也没有拿过针线,所以手心和指尖皮肉都是软的,只在指节那儿有茧子。”

    他的声音像毒蛇爬过我的皮肤:“……废太子的手就是这样的,当初他在先帝面前演兄友弟恭的戏码,握着朕的手,和朕说了不少贴心话。”

    “可朕这条白眼狼,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只觉得这个哥哥连手都生得和朕不一样,怎么能算是一家人呢?”

    由于年少时常做重体力活,大一些后又要习武握缰绳,李斯焱的手心均匀地覆盖着一层薄茧,比我们要粗糙些。

    明明只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差别,却被他性格中的敏感自卑扩大了数倍,这种人永远不可能真正信任别人,他是孤狼,没有同类的孤狼。

    我接话道:“陛下是不是觉得,因为手生得不一样,所以我和陛下也不是一类人?”

    “是,”他的嘴角越发上翘了,可一双寒星般的狐狸眼中却没有半点笑意,反而无比阴郁。

    文墨之道需要的是童子之功,最好的开蒙年岁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再怎么发奋追赶也于事无补,所以他面对我和孟叙这种自幼受到良好教育的士族子弟时,总怀着一股隐秘的自卑,让他无法信任我们。

    他放下我的手,对我道:“今晚你说的每一句话,什么永远不离开朕,什么夸朕文韬武略器宇不凡,听在朕的耳中,都像是当年废太子在哄骗朕一样,假得要命。”

    这人真他妈难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