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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大佑当过质子,回国之后又被兄弟暗杀过数次。时至今日,我的血液,我的心,我的感情全部都是冷酷的。生命对于我来说只有一种颜色。遇到任何事,我最先想到的肯定是自己,别人的死活我不会在乎。可是那丫头,当年在沙漠里救我的时候,也不过是个小孩子,她若是不管我的死活,大概可以避过那场风暴,更不会在沙漠里面迷路。她如果不割开自己的手腕,把血喂给我喝,大概最后也不是由我把她背出沙漠。她就是很傻,根本就没有想清楚一些事情值得不值得,就会义无反顾地去做。在她的眼里,这个世界是彩色的,众生皆是平等的。所以下等如同太监宫女,她都会舍命掩护。而上等犹如九五至尊的皇帝,太子,在她眼里也没有什么特别。就是这样的一颗心,深刻地感染着她周围的所有人。所以只要心中曾经期许过光明的人,都会喜欢这样一个人吧。”

    沈冲一边听一边点头,暗自揣测萧天蕴说这番话的真正含义。跟在萧天蕴身边这么多年,他头一次听到萧天蕴说这么多的话。而且好像是耐心解释给他听的一样。他有点受宠若惊,同时又慨叹,爱情的力量真伟大,居然能够改变一个人。

    萧天蕴没有在意沈冲的反应,径自往下说,“其实就算淳于翌不来,我也打算告诉淳于文越这件事。我是大梁的皇太子,就算我承认把飞鹰骑带入大佑,最多以后就是被禁止进入大佑而已。但如果小沙无法脱罪,东宫的敌人便会落井下石。我的私心,不希望这份光明陨落。所以你不要怪我。”

    沈冲的第一反应是要跪下来,但觉察到周围有很多不相干的人在,强忍住,只是低声说,“小的明白。无论您做什么决定,小的都誓死追随。”

    萧天蕴又摆出往常的冷酷表情,“死倒是不用。最多回国的时候,被老头念叨几句。这一趟,就权当来游玩了。”

    *

    荀香被放出思过殿的那一天,天气晴好。她刚跟思过殿的老鼠蟑螂混了个脸熟,临走的时候颇有点依依不舍,特意把没吃完的残羹冷炙留在了地上。

    淳于翌

    好奇地问,“你还要招待什么食客么?”

    荀香很自然地挽着淳于翌的手臂,一本正经地说,“当老鼠的混到了这个地方也挺可怜的,前几天我都把饭分给它们吃。也不知道我走了以后,它们会不会饿死。太子,以后我常来给它们送饭好不好?”

    淳于翌伸手狠狠地拍了荀香的额头一下,没好气地说,“这个地方你还想常来?为了把你弄出来,我可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你下次要是再进来,就自己想办法出去!”

    荀香吃痛地摸着额头,回头看身后正在强忍笑意的宫女和内侍,小声地抱怨,“不来就不来嘛。不是说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吗?”

    “我是太子,不是君子。无权无势的人当然只能动口。能用拳头解决问题的,一般都不是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