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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年初一的下午,李慕云连饭也没吃,就背着这一身与他极不相称的沉重行囊踏出了肃王府的府门。他就是从当初胡九彰来寻人时的后门走的,待他走出了府门,脚踏在胜业坊的小街上时,这公子哥已经累出了一身大汗,连内里的中衣都给润湿了。

    他止不住的喘气,但这时候后悔背藤箱,也来不及了。单是他背上这件被塞得满满当当的大藤箱,就有二十多斤,(为省去换算的麻烦,这里直接取用现代的“斤”,一斤约为0.5kg。)这还不算他腰间一长一短两把军刀,横刀约莫着七八斤,再加上一斤二两的短刀,这么套装备往身上一担,别说走路了,站着都困难。

    李慕云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这么一路从自己的房间走到了王府后门,再踏上通往东市的坊间大道。背着这一身东西往东市走,不为别的,就为吃上一顿饭。这空着肚子,实在干不了这么高强度的力气活。

    长安城的大街上落着薄薄的一层雪,但好在东市平日里来往众多,干道上没留下多少雪,李慕云这才磕磕绊绊的一路背着身上将近三十斤的装备,逃难似的进了东市,可大年初一的,市面上开铺的店少之又少。李慕云又背着那身东西走了将近半个时辰,才终于找到一家仍开门的胡人食肆。

    胡人开的店,倒是省去了很多麻烦。李慕云也不担心自己这张脸会被谁给认出来。

    一进门,他就第一时间把自己背上的藤箱给放了下来,连同着挂在腰上的那把横刀。他实在不习惯带着这老些东西与人说话,连叫苦都叫不出来。

    “劳、劳烦店家,先上碗热汤来。”

    李慕云气还没喘匀,就开口跟那掌柜要东西。店里迎客的虽是位褐发碧眼的胡人,但李慕云话音一落,对方就马上做出了反应。

    “好的,您还要点什么?咱这的蜜汁肉馍是招牌,客不尝几个?”

    那胡人掌柜果然说得一口流利的唐话,连口音都与长安本地人别无二致!毕竟,能把店面开到长安来的胡人,再怎么想,唐话也一定不会差。不消说,这位定然也是这长安市面上的老江湖了。

    “那……再来份肉馍,总之能管饱的,上便是,口味我不挑。”

    李慕云俯身入座,可算是把自己一身的重量都给卸尽了。如今,他这还未走出长安城,就已经要被这一身行李给拖垮,可想想胡九彰,他可是背着这身东西一路从北庭走到长安来的。李慕云以前觉得,赶路嘛,有时候人逼到了一定份儿上,不行都得行了。但如今他自己体会了一把,方才知道赶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不说走不走得出长安城,李慕云觉得,自己只要能背着这身装备,在一天之内走出万年县,那都是天大的成就了。

    “哦……对了,店家,知不知道租车的地方?”

    想到这儿,李慕云就不能不开这个口。正是年节,市面上的车行也不知道还开不开铺。但倘若再要他背这些东西,他是死活也不肯了。自己是什么身体,他自己最清楚。这破烂壳子折腾几次,就要闹出些毛病来,何况如今又是深冬。倘若病死在了去寻胡九彰的路上,那他可就成了大唐有史以来死得最不值的皇族子嗣了。这一笔记到史册里,都要被后人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