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页(1 / 2)

三年征战,曾经气焰浮躁的小侯爷变得沉静而稳重,黄沙与红日将他面庞磨得粗砺坚毅,在沙场历经无数生死的人威势更强,裹挟着硝烟与鲜血的气息,一举一动都令人生畏。

    “和书送去京城。”楚照安提笔写字,猎鹰般锐利的眼睛透着深意,“三日后皋兰使者进京交涉,我亲自护送。”

    “你替我把这封信送去卞城周家,确保亲自交给周家老爷,周朝云手中。”

    “是!”

    气温下坠,沙漠夜晚本就寒冷,再加深秋来临,寒意透过身上兵甲层层渗透,楚照安却仿佛无知无觉。

    他已在莽莽黄沙中度过三个严冬,都快忘了南方初雪若柳絮般飘飞的模样,只记得湖水冰凉,亭中少年嘴里嘟囔着冷,直往他怀里钻。

    抱着周行雨的触感奇妙,柔软却丰实,轻盈而满足,他曾低头埋在周行雨发间,悄悄偷了好多个吻。

    “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

    “朝朝暮暮,阳台之下。”

    楚照安腕上缠着根发带,做工精细,原本的水蓝染上洗不净的血污,边缘布料破损严重,是被人一遍一遍摩挲的结果。

    它是楚照安离开卞城那日,唯一向周行雨讨要的东西。多少次伤痕累累命悬一线时,都被楚照安死死捏着,他想象着周行雨在卞城安定生活的画面,胸中有数便无端生出力量,咬牙撑着活过来。

    皋兰有妙法,能补全人体天生之亏损。楚照安刀下唯一放过的,是位皋兰老医,名叫曲必。按他之法,楚照安终日奔波于大漠,收集夜晚开在岩石洞窟里的药花,如今材料集齐,当然是要返回内境,夺回周行雨。

    既有了根治之法,还要那丁铮何用?

    “待我回来见你,可别把我全忘了。”

    *

    南方的冬来得安静,来得缓慢,给了周家赘婿足够的时间去为他的宝贝准备盾甲,以抵御这无心无眼,藏了暗箭的寒冬。

    “姑爷,这红梅运来是做何用?”福钏跟在这周家赘婿身后,两人站在周家湾口处,等一艘从北边驶来的商船。船内是早已订下的煤炭及皮毛,外加两箱红梅。

    冷风有愈大的趋势,丁铮手中提着小糖人,糖人笑得甜蜜,与这沉着脸的高大男人格格不入。

    福钏见他久不回答,便知他心绪混乱,原因自然出在小少爷身上。前不久还兴奋地想要看雪的人儿,三日前却突然发起热来,一睡便是整整三天天。丁铮坐在床头牵着他手,一刻不离地守着,直到听到保暖物资到达卞城的消息,才肯出门做事。

    三年里,周老爷手把手教着丁铮做事,管理周家商行,俨然把他当做自己人。丁铮很聪明,学得很快,近一年几乎都在管事,吃了苦吃了累也不言语,渐渐地原本不服他的分铺老板、湾头伙计也不得不佩服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