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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年 唐不弃 1039 字 6个月前

他所能做的一切,仅仅剩下了一个虚假的证明,然后强行绑定这人在身边。

    现在他再也不想放开郝春。

    他和他,本来注定就要在一起。

    同生同死。

    他们两个人凑在一起,才是“春和景明”。

    *

    十九年前,初三快毕业了。

    有一天郝春突然像发现了新大陆,捧着语文课本冲到陈景明面前,手指着那一段文字,一脸痞笑。“陈景明,原来咱俩名字还可以组成一个词!”

    陈景明从书本中抬起头,溜了一眼。胖乎乎的手指头,指甲粉润,是他昨天刚用指甲刀修饰的结果。陈景明思绪在郝春指甲多停留了一瞬,发觉这人很适合养的再胖点。嗯,明天可以让保叔再多炖两斤排骨。

    胖乎乎的手,指在那一段崭新的文字。文字是黑色的印刷字体,散发出油墨香味。

    但是陈景明一个字也没看见。

    他视线凝聚在那胖乎乎的几根手指头。

    在青春期,这几根手指就代表了所有的荷尔蒙。

    这是阿春的手。它们在未来某天会与他做更亲密的事。陈景明呼吸微粗,不知不觉绷紧身体,整个人抖了一下。

    郝春毫无知觉,仍在大大咧咧地朝他笑,口中喋喋不休。“……你瞧这句词儿!说的是不是咱们两个?”

    陈景明深呼吸一口气,瞳仁内光线波动了一瞬,然后他终于见到那只胖乎乎的手所指向的几个字。是一段古文。那段文字描述范仲淹登岳阳楼时所见到的场景,春光乍泄,柔软的晴丝正摇漾如线。

    好春色,由来只得四个字。赫然便只是四个字——他和他的姓名并排睡在一处,“春和景明”。

    “像不像我俩?”郝春凑过来,脑袋挨着他。

    两人发丝碰了一下。

    刚确定关系不久后,有一段时间郝春似乎特别喜欢与他发生肢体接触。总是有意无意地拿手撩一把他的胳膊,或者是猛然掀翻他白衬衫,将手从后背探进去,滋溜滋溜往下滑,柔软如同一条胖乎乎的小蛇。

    “陈景明你打球贼帅!来,擦擦汗……”

    “陈景明你笑了!笑起来居然有酒窝,真他妈好看!”

    “咦,你怎么没有痒痒肉?”

    “哎呀,陈景明,我爱死你这对元宝耳朵了!”

    “陈景明你又脸红了……”

    无数的话语,伴随着这人漫不经心的笑声,都沉淀在陈景明的耳尖心上。一句,又一句。每句话都不能忘。

    发丝擦过,郝春的呼吸喷洒在他脸上,薄唇边一层软绒毛动了动。像是春风拂过湖面,陈景明就是那面湖。

    他是他的春风。

    “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陈景明垂下眼皮,慢慢地翕合薄唇,一字一句地顺着郝春的手指读下去。

    郝春的声音渐渐加入,与他凑成二重唱。“……上下天光,一碧万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