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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福实在不想糟蹋那缸酒,递给酒鬼一个酒盅,回道:“说了,老板说……见了又何如?”

    聂欢见酒如鱼得水,耐心地想了一想:“见了么?拐回去做我的私人酿酒师……”

    阿福笑了笑,点头道:“好的,我会替你传达。”

    五年前聂欢为躲避围剿他的江湖侠士,辗转到暗市。那会正逢聂欢饮酒过度,没被仇家五马分尸的他险些死于胃出血。进这家酒肆也是因为它这穷讲究的店名——“悟”。

    聂欢喝遍世间美酒,从没喝过如此香甜的酒,他在“悟”进进出出两月有余,也就跟小矮人成了熟人。

    然而他只是个看店的,老板另有其人,却从不露面。

    后来聂欢才知道,“悟”这家酒肆遍布天下,几乎他去的每个地方都有,看店的大多如阿福这样的矮人,名字多半也是阿财、阿旺、阿禄等。

    神秘老板从未漏过面,兴许是因为人丑、先天不足。聂欢一度这样揣测。

    午后在客栈阁楼看热闹,叶澜双与怪人斗智斗勇,聂欢听到关于上线浓情的消息,今日正好是十五,他便第一时间来了暗市。

    待他罐够酒,每根神经彻底活过来时,言归正传道:“你可知浓情在何处?”

    阿福说浓情行踪诡秘,虽然周一十五都会来,但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小道消息,此人爱吃东角那家糖炒栗子,会有下属乔装打扮去买。”,阿福说。

    “……”,这他娘的又算哪门子嗜好?

    “你确定买板栗的不是他们自己的人?”,聂欢问。

    阿福:“不是,浓情那人很奇怪,他似乎很享受这种家居生活,不光是板栗,听说他还喜欢自己买菜做饭。”

    聂欢笑了。

    正笑着,眼角瞥见抹白色衣角和蓝色腰带,他甚至都没多想,反应过来时……已经拽着燕行贴在了岩石下,将自己藏在黑漆漆的岩石背后。

    “怂个鸟,今日就是天王老子来我也要喝,他?我们的账还没算清,要敢说一句杀了再说”。

    刚才这句话是狗说的么?脸不疼?

    燕行竟只能叹息,习惯就好。

    脚步声在酒肆前停顿片刻便去了别处,聂欢久久才探出颗头,“走了么?那个穿白衣裳的。”

    阿福笑了笑,回道,“认识你这么久,还没见你怕过谁,那人是你什么?”

    “是我下一个要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