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市设在山体中央,十几米高的天然大溶洞,能容纳上万人。五湖四海鱼龙混杂的人汇集此地,形成一个庞大的交易场所。
有人开店卖酒做客栈餐馆,也有明码标价“卖肉”,还有亡命徒为赌一把现场表演砍手砍脚的。
暗市里有家酒肆,开在最不起眼的角落,占地不大,装饰普通,木屋前挂着两斩血红灯笼,褪色严重,名字叫“悟”。
聂欢和燕行推门进去时,也没多用力,木门竟咔嚓碎了一地,弄得他一身灰。
“门十两,钱罐在左边第二个架子上,多谢!”,岩石下水声叮咚响,黑暗里传出身懒到生无可恋的声音。
聂欢半边脸被灯笼照得血红,唇角微抿,他悠悠然附身吹去凳子上的灰尘,正准备坐,稀里哗啦一阵响,椅子桌子全废做一摊,像千年古尸见着光似的,轰然崩塌。
“……”
“桌子椅子二十两,钱罐在左边第二个架子上,多谢!”
聂大侠踱步去看了眼钱罐,屁的钱,里面装了一罐子灰尘。
“这破酒馆就靠这点额外碰瓷赚钱,这么多年过去,奇迹般的经久不衰,他平时通过‘四节眠’苟活。”,聂欢对燕行说着。
能在暗市拥有一隅之地,把酒馆开成这么佛性,并没被外头那堆吃人血的烧杀抢夺。单凭这点,他就觉得此人来头不小。
只不过燕行在血凝宫没聂欢这般自由,走过的地方也有限,轮交友更不如他。聂大侠的狐朋狗友遍布整个武林,他知道的并不多。
岩石逢里睡觉的人听到话音,静默片刻后滚了出来。
那人只有桌子高,天生的矮人,头顶方巾,看上去年龄不小。
“有些年没见,还以为你早就身首异处了。”,矮人说。
“我谢谢您嘞,身首异处对我来说是褒奖。”
聂欢说着,掀开一个布满灰尘的酒缸,伸手往里面捞去,用手心捧起酒凑在鼻尖闻了闻,满意一笑,随即把掌心的酒倒进嘴里。
这酒与聂欢喝过的所有烈酒都不一样,入口苦涩,回味香甜,重点是不伤胃还能解馋。才喝一捧,他就觉每根血管都在欢呼雀跃,禁酒多日,终于满血复活了。
“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这么好的酒没人欣赏,可惜了。”,聂欢靠在酒缸前,一捧接一捧吃着,简直能醉生梦死。
燕行给了他一拐子,“又喝,你雇主不是不让你喝么?”
不提还好,一提到叶澜双他牙疼,“怂个鸟,今日就是天王老子来我也要喝,他?我们的账还没算清,要敢说一句杀了再说”
“你有种!”,燕行竖起大拇指,狐疑道,“什么账没算清?”
聂欢眉眼一动,脸色阴沉,大口吃酒时唇角伤口辣疼,他答非所问道:“阿福,五年前我说想见你们老板一面,向他请教酿酒之术,此话你可曾帮我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