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稍微振作了一点:“呃,锻炼身体?”在高楼间旋转跳跃,吊几个小偷,绑几个劫匪,把流浪猫送到收容所,揍几个偷拍姑娘裙底的人渣,哦,还有倒着趴在楼顶上看看写报告用的文献。这么一想,真的不能怪他吃得多。
“……”,埃斯梅意识到彼得还需要一点时间才能理顺自己的思路。她站起来,打算带他逛一逛校园。哥谭大学作为百年老校,浸在一砖一瓦里的历史沉淀感不是那些校区分散的新兴大学所能比肩的。来了哥谭这么久,虽然她没有完全习惯这座城市,但是哥谭人对这所大学的骄傲已经成功的传染给了她。即使彼得表明了哥谭大学并不是他的dream school,她也还是想争取一下把他发展成校友。
这么玩得来的好队友可不常见。
开放日的哥谭校园里比平常更加热闹。就在他们谈话的工夫,好几辆来自不同高中的来访校车就从他们眼前经过。学生们趁着难得的晴天三三两两的坐在草坪上边晒太阳边看书,几只鸽子目中无人的走在大路上,海鸥则立在喷泉边的石雕上摇头晃脑。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彼得摸摸书包里叠的整整齐齐的战服,开始觉得哥谭也没人们说的那么糟。虽然这里不像纽约有那么多超级英雄,但是也有和平的一角。
——然而下一秒,他们面前的建筑里就响起了枪声。
在随之爆发的尖叫声里,他们清清楚楚的听见了,子弹不只一发。
☆、第 12 章
(二十一)
布坎南·鲍尔温今年21岁。
他人生中的前十五年在罗宾逊公园旁的一间平房里度过。房子的地段很普通,但好在离混混们经常聚集的地方有点距离,足以让他的母亲放心的让他跑去公园里打发时间。他的母亲叫萝茜,但那个男人通常用一种腻歪到有点恶心的腔调叫她“甜心”。她的确是一个精致的美人,即使有了一个像他这么大的孩子,她的笑容里还带着少女般的天真。作为一朵菟丝花而言,她是相当成功的,就差那么一丁点儿运气,她就可以顶替那个男人的原配住进上城区的豪宅里——如果那个男人没有先被原配的家族干掉的话。
坦白的说,他心里确实曾为那个只会偶尔摸摸他的头的男人的消失惋惜了一秒。在被赶出房子的时候,他拆开男人给他的柠檬硬糖,把糖纸留在了壁炉架子上。在母亲夹杂着哭泣的哀求声中,他脑海里浮现的的却是他最爱的公园长椅上雕刻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