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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源博雅眼中的大老虎,露出一个很人性化的表情,它咧嘴笑了下,就像顽劣恶作剧被发现的小孩子。

    “发现了啊,晴明。没错,这是残魂。三天前,另一个时间的我送过来的礼物。他说,这是那魂魄自己丢掉的‘对音乐的喜乐’,他觉得不舍丢下,又不能留着——留着完整的魂魄会被某个讨厌的家伙追踪到,因此才将那部分好心分给我。”

    白虎站起来,扫了扫尾巴。

    猫科动物摇尾巴,是不快的象征。尤其是老虎,尾巴等同爪与牙,相当于它的武器。

    “你要夺人所好吗,晴明?”

    源博雅听了这话,刷得一下眼泪就落下来了。

    “太……太可怜了,太可怜了!”

    他忍不住喃喃自语。

    “丢掉对音乐的喜好,岂不是比坠入地狱更痛苦?那是多么悲哀又孤独的事啊!”

    白虎反驳:“他自己丢了,他不需要了,怎能说是痛苦?他不会觉得痛苦。”

    源博雅继续落泪:“那是因为已经丢了,连拥有都不曾拥有了,又怎会记得痛苦?他吹的这样好,绝非仅仅是普通的喜欢能达到,他一定非常的喜欢,正如我爱音乐一般的热爱着音乐。他如此的喜爱音乐,却丢掉了这般喜爱的音乐,实在太可怜了。”

    这下连白虎都无话可说了。

    晴明轻笑一声:“您看,星君,不觉得人类很有趣吗?”

    白虎星君看看博雅:“的确很有趣。”

    晴明继续引导:“你手上的残魂,如果是完整的一个灵魂,不是会变得更有趣?人类之所以有趣,就是有自我跟思想。难道您只想听吹笛而已,不想像我一样体会更多与人交往的乐趣?”

    白虎星君看向晴明。

    “跟有趣的人在一起,你觉得很快乐?”

    晴明道:“等哪天您感兴趣的时候到人间走一走,就明白我有多快乐。”

    白虎再度打个哈欠:“我明白了,你说的有些道理。可我现在太困了,下次吧,下次试试看。这残魂你可以带走,晴明,让他回到他该回去的地方,若有机会,一起来玩……”

    他嘀嘀咕咕的说着,再度盘成一团没入云层。

    晴明转头看博雅:“可以请为星君吹一曲适合安睡的曲子吗?”

    博雅点头,拿起笛再度吹起。

    这一回的乐声悠扬又柔和,如同清风吹拂过嫩草,拨乱湖面的微褶,拥抱春日的温暖。

    云端那边的吹笛人,也再度拿起笛子附和,这一回完全是配乐,为博雅的音乐做点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