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2 / 2)

养狼为患 Brokkoli 1000 字 5个月前

    泪也是凉的。

    狼企图用自己来温暖曲砚,但成效微乎其微。

    这样脆弱的人类该如何活下去呢,狼想,它似乎应该保护他。

    被一个小插曲耽误的路程再度继续,接下来很顺利。

    没有人类加以干预的野外充满自然的野生气息,狼放飞自我后觉醒肉食动物的天性,在一个中午从草丛里捉到一只灰兔子。

    它一击毙命,兔子的头被扭断,倒是没流多少血。

    没有人类干预的野生动物也长势喜人,这只灰兔子膘肥体胖,在狼甩过来时,曲砚差点没有接住。

    怎么吃是个难题,曲砚没什么兴趣,但狼好像真的需要换换口味了。

    让狼生吃?曲砚想了想那个血腥的画面,觉得不行。

    那就只能他来了,给兔子剥皮他做的还算利索,但处理内脏什么的他就不行了,不过半个小时,他身上就多了很多溅出来的鲜血。

    狼趴在地上,一边甩着尾巴打蚊子,一边看着手忙脚乱的曲砚。

    它又一次觉得人类笨了,这样笨的人类,离了它果然是活不下去的。

    曲砚磕磕绊绊地处理好兔子,然后学着以前在电视里看到的那样,找了一根棍子把兔子串起来,然后生火来烤。

    这一项上没什么难题,区别也就是糊与不糊,但撒上调味品后,糊了也还可以接受。

    曲砚自己留了一小块兔子腿,剩下的都被狼给吃光了。

    兔子的味道很好,狼决定以后再多抓几只。

    可惜路程已接近尾声,狼的一身武艺暂时要没地方伸展了。

    距离离开这座城市快要三年,没有维修过的道路破败异常,昔日繁华的商城变得十分荒凉,曲砚向狼寻求建议:“你想先回学校看看还是直接回公寓?”

    狼对此兴致缺缺,他更喜欢在野草地里抓兔子,而且它也听不懂曲砚的话,躺在后座位上连身也没翻一下。

    “那就先回学校吧。”曲砚说。

    明德高中在市中心以南,是市重点高中,曲砚自从腿受伤以后再也没有回去过,教他的老师和同学去医院看过他,几次以后,他就拒绝和他们见面。

    凭心而论,这些人基本都出于好心,但当时的他最害怕的就是这种好心,天之骄子一朝零落成泥,从他们目光里无意识流露出的同情,那是比来自腿部的疼痛更加让他痛苦的目光。

    所以他拒绝所有好意,终日把自己关在暗无天日的狭小房间里。

    再一次回到这里,门口巨大的石碑已经布满尘埃,上面的明德二字却仍旧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