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1 / 2)

高苒漫无目的绕着胡同走,一条接着一条,虚飘飘地,如同踩在老北京暗色的织锦的大花地毯,地毯上是头尾相连回字文的迷宫。

遥遥一声狗吠拉回她的思绪,这方注意到夜色将阑,天空一角透着隐约的蟹壳青,四周坠着几颗星子,黄澄澄的,她仰起脸朝天看去,就像在看大唐久负盛名的薛涛笺,一样碧青洒金的颜色,衬得人反倒是矮了,矮成了那娟娟的簪花小楷,弱柳扶风地誉在纸上。

天亮了,她居然就这样走了整整一夜。

“高小姐。”

赵屿森朝她迎面走来,一身嘻哈风外衣沾染了浓郁酒气,清晨的风拂过他富贵风流的眉梢眼角,一阵甜腻的果味,后劲泛着酸气,她皱了皱眉,是她最讨厌的白兰地。

男人施施然展出臂膀,挡在她面前,笑靥浪荡不羁,如同第一次见时那般,可这笑里究竟又有些不一样。

“高小姐,我下周一出国,今后大概是不会回来了,看在我刚刚救你一命,让你摆脱那个蒙古男人的份上,泪洒长亭十里相送不必,但也应该略备薄酒为我饯行。”他的话还是玩世不恭,视线落在高苒身后的早餐店,“实在不行,豆浆饯行也成。”

说完,他从裤袋掏出莹白,没有logo标识的特供香烟盒,抬手笼着打火机簇起的橙蓝火光,悠悠点起一支烟。

烟雾四散,有着鸦片的甜美。

出乎高苒意料,没想到方才赵屿森是有意那样做,目的是为她解围。

北京现的在早餐店大多走互联网路线,量大方便,直击用户痛点,提供的都是拎着就走的早餐盒子,谈不上有多好吃,但很适宜九九六的打工人,毕竟早上七八点的时间,能坐下来在那点碗豆汁,再配上一份卤煮的,都是皇城根下地道的北京大爷才能享受的福分。

此时此刻,年轻的高苒和赵屿森坐在店里,显得分外不合时宜。

碗底两大勺白糖,店老板手里执着杉木的长柄勺儿,手往上提溜,烟雾缭绕,浓白醇厚的豆浆瀑布般飞冲下来,如同关二哥手中过五关斩六将的青龙偃月刀,气势十足。

鼎沸的豆浆融化绵白糖,淡淡腥气萦绕在鼻尖。豆子磨成豆浆,煮开了,也还是腥的。

赵屿森仿佛被面前这最普通的食物勾起了兴致,瓷勺舀着豆浆,又拿过粗油条来泡着。

“你出国后,不回来了么?”

高苒不太相信赵家人会离开,不过赵屿森家的事她也听了一二,后来她父亲后母之所以不再逼着她同赵屿森一起,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怕引火烧身。

赵屿森显然不想谈这个话题,故意刺了一下高苒,“怎么,我走了高小姐很开心?这个社会并不会因为我们这几只蚂蚁走了而发生改变。官商勾结,高苒小姐在大多数老百姓眼里,还是黑肺黑肝的资本家,或者心情好了,叫你企业家。但是你知道的,这里面没有差别。”

高苒第一次听到赵屿森这样的权贵,会称自己为蚂蚁,心里只觉儿好笑,舀着碗里豆浆,暗想这样的蚂蚁走得越多越好,省得将来把国家蛀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