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給的第二封信轉交給出版社小雯之後,我的心情開始紛踏起來,思緒不斷飄回到小時候。
我媽媽應該算是台灣最後一代的童養媳,從小她就知道長大後要配給大她三歲的〝哥哥〞─我爸爸─當新娘。平日哥哥對她雖沒特別好但也沒表現出討厭她的樣子,而她自小就很喜歡這個哥哥,所以長大要與他婚配,她心裡是歡喜的。她努力聽公公婆婆的話,幫忙農作,很辛苦,但是她不抱怨,因為這些將來都是她和哥哥的。我爸爸是獨子,前面有三個長他很多歲但很疼愛他的姐姐,她們長大後都與村庄內的人結婚,婚後常常回娘家看顧一下父母和弟妹。
媽媽18歲時與爸爸成婚,以前曾經聽媽媽提過,她沒有正式的婚禮,就是當晚我阿嬤拿了一件新棉被給她要她去我爸爸房間睡覺,只丟下一句話給我媽媽:「以後就是他的太太了,要好好照顧他。」然後轉身就走了。
對於我們這樣受過大學教育的女子來說童養媳這種婚姻是完全無法接受,無論對女性或男性都是不公平的。不過,只有小學畢業的媽媽,對於高工畢業的〝哥哥丈夫〞充滿敬畏與愛慕,她並不覺得不公平或是委屈,反而很高興地接下婆婆要她扮演的照顧者角色,而且努力認真地執行任務。反觀我爸爸,對於這樁與〝妹妹〞的婚姻,他到底是怎樣想的,他喜歡這個〝妹妹太太〞嗎?若不喜歡為何兩人還生了四個孩子?若喜歡又為何他會有外遇?
孩子的數量或許並不能代表情愛的濃度。從我有印像開始,大約四、五歲吧,總覺得似乎從沒有被爸爸抱過,也沒有感覺過他對我的疼愛。小時候的我心裡總有個疑問『我真的是爸爸親生的嗎?』。照理來說,一般的父母總是對第一個小孩充滿憧憬,一位缺乏父母愛的朋友說她父母都把愛給了第一個孩子—她哥哥。我是長孫女,阿公阿嬤對我疼愛有加,尤其阿公,對我課業成績的期許讓我感受到身為長孫女的驕傲與責任。這個長孫女的角色也因媽媽離家出走爸爸上法庭告離婚時,讓我在法官面前嚐盡矛盾、痛苦的滋味。
「法官大人,我媳婦是壞女人,離家出走,拋夫棄子,我兒子要跟她離婚,你一定要幫幫忙。」阿公在法庭上大聲罵我媽媽,那一年我九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