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2 / 2)

赵红军黑着一张脸,木在那边不说话。

吴晓梅看了一眼赵红军,语气十分认真:“我们吴家不欠你什么,我出了事情,你连头都没有冒一个的时候,你就应该清楚我们两个什么关系都没有了,以后也不会有关系了,哪怕这个人不是季恒。所以你怨怪季恒是不对的。”

赵红军被吴晓梅说破了心事,脸上的表情难堪,嘴巴张了又张:“晓梅,我.......”

吴晓梅抬了抬手,示意赵红军不必说了:“你还是收收心,好好踏踏实实过自己的日子,别成天想点有的没的。”

吴晓梅不想和赵红军多说,两个人虽然离着有点距离,但是人言可畏,她不想听那些长舌妇在那边说三道四。

快要走之前,吴晓梅又顿了顿:“还有,季恒也没有旷工偷懒,他被文化站的人喊去写大字标语去了,为了咱们村有希望能得一辆拖拉机,他就是肩头有伤,也咬牙去干了。”

赵红军听完之后头慢慢地低了下去,仿佛整个人的精气神都被抽走了一般,面对着他喜欢过的女孩子,头一次,他感觉到自己原来是那么卑劣——在人最需要他站出来的时候不肯站出来,在她好像嫁给了一个还可以的人的时候,百般去为难他。

那种对自己的难堪和失望渐渐弥漫在他的周身,也让他慢慢清醒过来,他原本的怨愤暴躁现在都变成了深深地惭愧内疚。

眼看着吴晓梅要走,赵红军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问出了声:“那你,真的喜欢季恒了吗?”声音有些小,但还是传到了吴晓梅的耳里。

吴晓梅漂亮的杏眼中透出愕然,转而又无所谓的笑了笑:“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都是搭伙过日子。只是他现在是我们吴家人,我不许你欺负他!”

说话样子泼泼辣辣的,人也坦诚率真,就是他喜欢的姑娘的样子。 是他自己,永远错过了他喜欢的姑娘。

如果当时他能主动一点,如果他能站出来说自己不介意当初晓梅被季恒所救,如果当初.......

可惜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如果当初。

夜幕悄悄降临,冬日最后一丝残阳也卷着血色落了下去,黑暗完全笼罩在了赵红军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  双更奉上!!大家的支持就是我坚持下去的动力,冲鸭!!!

第二十四章 :大字标语

季恒被小张拉着进了镇上的文化站, 文化站的站长孙前进正在办公室里为难的很,坐立难安, 想到镇长给他安排的任务,他就头大!

这次各乡镇文明大评比,他们这边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就是要在乡镇、村里各处贴好上面发下来的大字标语,展现好他们常家镇的精神面貌。原本这些工作每年都要搞个几次, 他们文化站也是驾轻就熟了, 每次都是由老洪来写标语,没想到这次老洪得了急症,人都躺在床上起不来, 哪里还能去写标语?

他们常家镇上数来数去正儿八经读过书的都没几个人, 会写大字的更没几个了,就算是会写, 写的好坏之间还有挺大的差别呢!老洪他这辈子就是靠这笔字吃饭的,一时之间他哪里去找人替他?

倒也不是真没人, 孙前进想到了那个被下放到桃花村的老人,听说这人之前是个老教授,能写大字, 但是这人的身份上就不合规矩, 要是让上头的人知道了........

孙前进摇了摇头,虽然有人可以写,但是他不敢用啊!

“但愿小张说的那个季知青真的能写笔好字,否则,哎!”否则在交不出标语和找个不合适的人写标语之间, 可能他还是得选择担风险的后者。

“孙站长,孙站长,人来了,来了!”说曹操曹操到,小张领着季恒快步地走进了文化站,还没进孙前进的办公室,就已经嚷开了。

孙前进一点都没觉得小张没规矩,现在都十万火急了,可不是玩上下级那一套的时候。

孙前进年约四十,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中山装,左侧胸口的袋子里还插着一支钢笔,头发擦得锃亮全部往后梳去,显得整个人非常的精神干练。

他看到季恒进来,就是眼前一亮,暗叹这个小伙子好相貌!然后他压下了心中的焦躁,敦厚的脸上露出了和善的笑容,双手握住季恒的手:“季知青是吧?可算是把人给盼来了!我是常家镇文化站的站长孙前进,我们小张说你写了一笔好字,不知道能不能现在就给我们写两个标语,以解我们燃眉之急?”

孙前进说话很有水平,既寒暄了一下场面,又直接要检验季恒的手下功夫,还一点都不让人反感。

季恒一路上听着小张絮絮叨叨,早就知道事情经过,闻言也不多话,直接问去哪里写。

小张是个机灵的,连忙喊人把墨水、毛笔拿过来,领着季恒到旁边一个大厅里,里面一张长桌上已经铺好了一长卷的红纸。

“就在这张纸上写,写的标语内容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八个字。”孙前进将标语的内容说了一下,然后立在一旁看季恒写字。

小张拿过来的是锋长9.3厘米的大号毛笔,这种大号毛笔不好掌握,不同于书写小楷用的小号毛笔,这样的大号毛笔框架结构一个把握不好,整个字就废了,毕竟什么东西一放大,就容易让人看出瑕疵。

季恒肩膀还有些疼,但是昨晚休息了一晚上之后就感觉好多了,抬手的时候还有些滞涩,不过这种疼痛感倒是他所熟悉的——毕竟上辈子他也经常写字写到手臂发酸也依旧继续写。

季恒提起大号毛笔,在墨水里面蘸了蘸,等到毛笔头吸满了墨水后,就在大红纸上行云流水般的写下了孙站长要求的八个大字。

只是写完之后,季恒眉头微微皱了皱,心里略微有些忐忑,到底这回伤的有点严重,转笔的时候没那么顺畅,字有点细小的瑕疵,不知道孙站长会不会满意,能不能帮上忙?

可以说季恒完全是高估了孙前进的审美水平,也高估了他的“前任”老洪的书写水平,等到季恒写完之后,孙前进简直是欢喜的不知所以,拍着手连连叫好!

“季知青真的是写了一笔好字啊!笔力雄厚、开阔大气,这标语贴出去,咱们村镇的脸面都涨上去了!”高级!

小张也在后面拼命点头,心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自己的判断没错,没有耽误孙站长的功夫,这个季知青确实写字有一手!

季恒有些脸红,他没觉得自己发挥好,还以为他们会让他重新写一副,没想到孙前进已经指挥着下面的人将季恒的字一块块裁下来,拿出浆糊,就先把这个标语贴在了他们文化站的外墙上去了。

孙前进将剩下的一些标语内容让小张写了下来,然后递给季恒,让他按照上面的去写。

“季知青啊,这些写完了,还有一些标语是要用红油漆直接写在墙上的,到时候让小张带着人去,你跟着他们就行了。” 季恒点头应是,低下头继续将剩下的标语写完。

在季恒看来,能摆脱做农活,能在这里安安静静的写字,已经是一件让他觉得高兴的事情了,就算写字时候带累到肩膀上的伤有些疼,也让他觉得值得。

更何况,他能感觉到,他在这里是受尊重的,是有用武之地的,就像他过去给人写家书一般,至少别人都会尊称他一句“季秀才”。

而在农活上面,就算他是忘掉了自己读书人的身份和架子,像前几天一样拼劲全力去做,也是做不好的。

一件事,无关高低贵贱,如果拼劲全力还做不好,那确实是最让人沮丧的。

季恒的速度纵然是比之前慢上了一些,可也要比之前的老洪快上不少。他上午到文化站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写了两个多小时,中间小张给他打了一份文化站食堂的盒饭后,下午照顾到自己的肩膀,写写停停一个多小时,就把孙站长安排要写的标语都写完了。

小张看着眼前的一张张标语,简直都忍不住自己珍藏起来,好话也像不要钱似的往外冒:“季知青,你这笔毛笔字简直绝了!这回咱们乡镇的标语拿出去绝对有面子!估计到时候上面领导过来检查,看了也要夸你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