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都看见了么,帆姐挺喜欢他的。”陆余舟一边给孙值找拖鞋毛巾什么的一边说。
孙值感觉不可思议,“这小黄毛挺能耐啊,居然把你妈拿下了,我跟你铁了这么多年还怕她呢。”
“他主要是脸皮厚,死乞白赖地讨人喜欢。”陆余舟说,“不过也幸亏有他,帆姐这几年状态一直挺好的。”
孙值:“那这么说,你俩同居了?”
“……”陆余舟终于意识到孙值好像误会了什么,“同你妹啊,他我好朋友,跟你一个性质。”
孙值:“……”
刚刚还替兰斯操心见男朋友前任呢,这会儿不得劲的就成他了,这感觉怎么说呢,跟见了情敌差不多。而且“情敌”段数比他高,不仅拿下了老铁,还拿下了老铁他妈。
这之后,孙值再看兰斯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当人面还那样,人一走就开始挑刺儿。
说他太开放了不像话,搂搂抱抱就算了,还亲陆余舟的脸!说他吃饭非要抱着只鹦鹉不像话,说他动不动就唱歌太吵了……巴拉巴拉一通,总之把小黄毛贬得一无是处。
久违的值仔式絮叨,陆余舟听得高兴,他一边逗着鹦鹉玩,边翘着腿躺在客房的沙发上不时附和两句。
“……我说老陆,你怎么养上鹦鹉了?”孙值对兰斯的吐槽告一段落,终于想起了问鹦鹉的事,“你妈不是不允许家里有动物吗?”
这鹦鹉的品种就是爱情鸟。
前年陆余舟又去巴黎比赛,特意去了那家有爱情鸟的装饰店,想再跟老板商量一下,高价买下那对爱情鸟。
上次他想买,老板说不卖,当时陆余舟非常失望。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品种的鸟随处可见,可他就是想要那一对,像是一种执念。
然而再去时,那对鸟已经被老板送人了。
陆余舟因此失落了好久,就好像永久的丢失了珍贵的东西一样。
后来他一直放不下爱情鸟的情结,便请兰斯帮他找到卖这种鸟的地方,买了一只差不多的带回家。余帆不喜欢家里养宠物,他却执意养了,大概是看他特别喜欢,余帆后来也就默许了,并且因为兰斯常常逗它说话,余帆渐渐也开始喜欢这只小家伙。
陆余舟一度因此欣喜不已,帆姐一直在接受心理干预治疗,这代表她有了进步。她以前根本不允许他“玩物丧志”,总是排斥他喜欢的东西,甚至是朋友,现在不但接受了兰斯还接受了鹦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