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小鹿呦呦地叫了(1 / 2)

一岁的小鹿 罗琳斯 7591 字 1个月前

第十一章小鹿呦呦地叫了

小鹿出生了。裘弟看到了它们穿过丛莽的尖细小巧的蹄印。不论他到凹穴去,还是到畜栏南面的黑橡林去伐木,或是到贝尼为除去害兽而设的陷阱边去,他总是一面走;一面注视着地面,找寻小鹿们来去的足迹。母鹿那较大的蹄印通常总是在小鹿的前面。可是母鹿是谨慎的;常常母鹿的踪迹在一个地方,在那儿母亲是单独觅食的;而犹豫不决的小鹿的足迹却在很远的另一个地方,在那儿小宝贝早就被留在有着浓密覆盖的更为安全的地方了。时常有孪生小鹿。每当裘弟发现一对孪生小鹿的足迹时,他几乎不能自制了。那时候他总是这样想道:

“我可以留下一只给它的妈咪,还有一只给我自己。”

一天晚上,他向他妈妈提出了这件事。

“妈,我们有很多牛奶。我不能养一只小鹿作为我的宠物吗?一只带斑点的小鹿。妈,不行吗?”“那怎么行呢?什么牛奶很多?这些日子哪有一滴额外的牛奶剩下?”

“它可以吃我的牛奶。”

“不错,养肥这该死的小鹿,而你自己却越长越瘦。有许多事情大家都得忙着做,为什么你要弄一只野畜生来,在这儿日日夜夜地到处叫唤?”

“我要一只嘛。我想要一只浣熊,但我知道浣熊长大了要咬人。我也喜欢小熊,但我知道它们常会做出卑贱的行径。我就想要一样——”他皱起眉头,脸上的雀斑挤成了一堆。“我就想要一样完全属于我自己的东西,一样能跟着我,属于我的东西。”他拚命寻找字眼。“我要的是一只可以信赖的小东西。”

他的妈妈哼了一下。

“唷,这东西你可没处找去。不但在畜生堆里挑不出来,就是在人堆里也没有呀!好了,裘弟,你不要再来纠缠我。你要是再说一声小鹿、小熊或浣熊,我就要结结实实地打你一顿。”

贝尼在他那个角落里默默地听着。

翌晨,贝尼说道:“今天我们去猎公鹿,裘弟。大概我们能找到一个小鹿窝的。去看那些野小鹿和看驯养的小鹿一样有趣呢?”

“把两只狗都带去吗?”

“只带老裘利亚去。受伤后,它还没有锻炼过呢。一次轻松的出猎对它会有好处的。”

巴克斯特妈妈说:“上次的鹿肉已经吃不了几天了,但是我们还需要做大量的鹿肉干,必须考虑到这一点。熏房里再挂上一些鹿腿,那这熏房看起来就更象样了。”

她的情绪好坏,完全是由食物供给情况来决定的。

贝尼说:“裘弟,看来你得继承这支老前膛了。但你对它可不能马虎啊。别让它叫你也倒霉,就像它上一次叫我倒霉一样。”

裘弟不能想象自己会马马虎虎地对待它。由他独自使用这支枪,已经够使他心满意足了。他妈妈已替他把那奶油色的浣熊皮缝成了一只背包。他将子弹、铜帽、填料和装满了的火药筒都放到里面去。

贝尼说:“裘弟他妈,我正在考虑,雷姆的枪没带多少子弹,我得上伏晋西亚镇去买弹壳。而且我还想买些真正的咖啡,虽然我已有了一些野咖啡豆。”

“我也这样想。”她同意道。“我要几缕线和一包针。”

“近来那些公鹿,”他说。“似乎是在河边觅食。我曾看到一片像阵雨般密集的蹄印往那边去。我相信我和裘弟可以往那个方向去打猎。只要我们打到一、两只鹿,我们就可以上伏晋西亚镇用鹿的腰腿肉去交换我们所需要的东西。于是,我们就可以对赫妥婆婆说‘你好’了。”

她皱起了眉头。

“你们又要去拜访那骚老太婆了。看来你们两天时间回不来。我想你还是把裘弟留在我这儿吧。”

裘弟不安地扭动着,看着他爸爸。

贝尼说:“我们明天就回来。如果他自己的爸爸都不带他出去,不去教他,那么裘弟怎么能学会打猎,成为一个大人呢?”

“这倒是个好借口。”她说。“你们男人就是喜欢凑在一起到外面去鬼混。”

“那么,你和我一起去打猎,亲爱的,让裘弟留在家里。”

裘弟不由得笑出声来。想象着他妈妈肥大的身躯在河湾上的洼地里跋涉前进的景象,使他禁不住呼喊起来。

“好了,去吧。”她说着也笑起来了。“快把事情办完就回来。”

“要知道把我们打发走,你就可以享享清福了。”贝尼告诉她。 “这是我唯一的休息时间。”她承认道。“替我把老祖父的那支枪装上火药。”

那支古老的长汤姆枪,裘弟想,比任何入侵的野兽对于她还要危险呢。她是个不准确和不够资格的射手,而那枪也和贝尼的老前膛一样糟糕。但他懂得,有了那枪在手,她就安心了。裘弟一面把枪从棚屋里拿下来给他爸爸去装药,一面暗暗感谢她:幸而没要他新到手的老前膛。

贝尼对老裘利亚打了声唿哨,接着,一个男人、一个孩子和一条猎狗就在上午向东出发了。五月里天气闷热。太阳直射进丛莽。丛莽中橡树那小而硬的叶子,像平底盘似地展开,承受着那热力。沙地透过牛皮鞋子灼烧着裘弟的脚。贝尼不顾炎热,快步走着。裘弟好容易才跟上他。裘利亚在前面缓缓小跑,大概还没有嗅到气味。贝尼停下来一次,目不转睛地望着地平线。

裘弟问道:“你在看什么?爸。”

“没什么,孩子。什么东西也没有。”

在垦地东面约摸一哩路的地方,他变换了方向。这里鹿的足迹忽然多起来了。贝尼察看着它们的大小、性别和新鲜与否。

“这里有两只大公鹿一起经过。”他终于说。“它们在天亮前从这儿过去的。”

“你怎么能对足迹分辨得这样仔细?”

“正因为看惯了。”

裘弟几乎看不出这些蹄印和其它的有什么不同。贝尼俯下身子用手指比划着它们。

“现在你已经知道怎样区别会鹿和母鹿了。母鹿的足迹是尖细而又小巧的。而每一个人都能够说出这足迹有多新鲜,因为过久的足迹会有沙土吹在里面。现在假使你注意一下,你就知道鹿在奔跑时足趾是分开的。当它行走时就并拢在一起。”接着他指着那新鲜的足迹对猎狗道:“这儿,裘利亚,追上去。”

裘利亚把它的长鼻子俯在足迹上。足迹出了丛莽,向东南进入了一块开阔的长满了光滑冬青的平地。这儿也有熊的踪迹。

裘弟问道:“要是我有机会,能开火打熊吗?”

“只要你确信碰到了好机会,不论是熊或者鹿都可以。只是不要浪费子弹。”

在平路上走路倒不累,就是那阳光炎炎炙人。光滑冬青丛走完了,然后是受人欢迎的绵延不断的松树。浓荫透凉。贝尼指出一个熊咬过的地方。那是在一株高大的松树上,齐肩那么高的地方,有一块抓爬过的地方,松脂从那儿滴下来。

“我曾好几次见过熊咬树,”贝尼说。“它能站立起来,用爪子抓挠树皮,向一边晃动着脑袋,呶呶作响地咬啮。然后它翻过身来,将肩膀在松脂上揉擦。有人说熊这样做,是为了当它到有蜜蜂窝的树上去抢蜜吃时,使蜜蜂不会螫它。但我常想这是一种男性的夸耀。一头公鹿也会用这同样的方法炫耀自己。它会将它的角和头在幼树上磨擦,以此来炫耀自己的雄壮。”

裘利亚抬起它的鼻子。贝尼和裘弟停了下来。前面一阵骚动。贝尼示意裘利亚跟着他们,然后悄悄地靠了上去。前面出现了一片开阔地,他们站住了。一对孪生的小熊,正高踞在一棵细长的小松树上荡秋千哩!那小松树又高又柔软,两只小熊就抓住它前后晃荡。裘弟也曾经这样玩过。一瞬间,他觉得小熊不是熊,而是像他自己一样的孩子。他也想爬上去和它们一起荡着玩。那小松树,当小熊摇晃它们的体重时,就弯到离地一半的地方,然后弹起来耸立了,又弯向另一边去。那两只小熊还时时交换着亲呢的谈话。

裘弟禁不住叫了起来。两只小熊停止了嬉戏,惊讶地向下注视着人类。它们并不害怕。这是它们第一次看见人类,正像裘弟的感觉一样,它们只觉得好奇。它们竖起了黑茸茸的脑袋左右打量着。一只小熊爬到更高的树枝上去,但不是为了安全,而是为了看得更清楚些。它用一条臂膀挽住树干,傻乎乎地向下凝视着他们。它那乌溜溜的眼睛在闪烁发光。

“啊,爸,”裘弟请求道。“我们捉一只吧。”

贝尼自己也动心了。

“它们已太大些,不能驯养了。”他恢复了理智。“那我们不是自讨苦吃吗?用不了多久,它就会让你妈赶走,甚至连你、我都会和它一起被赶出门外去的。”

”爸,看它还在眨眼呢。”

“那大概是卑贱的一只。孪生的两只小熊,必有一只是和善的,而另一只是凶残的。”

“那我们去提那只和善的吧。我求求你,爸。”

那两只小熊伸长了它们的脖子。贝尼摇摇头。

“走吧,孩子。让我们继续去打我们的猎,让它们去玩它们的吧。”

当他爸爸重新跟上鹿迹时,他还在后面恋恋不舍。有一次他想小熊快要下树到他身边来了。但它们只是从一处桠枝爬到另一处桠枝,转动着它们的脑袋,观察着他。他渴望抚摸它们。他幻想着它们蹲在地下,向他讨东西吃,就像奥利佛·赫妥所描述的受过训练的熊一样;或者蜷伏在他膝上,又暖和,又柔软,又亲昵;或者睡在他的床脚;甚至和他睡一个被窝。他爸爸快要在那些松树下消失了。他连忙追上去。他回顾着两只小熊,向它们挥手告别。它们却抬起了它们那黝黑的鼻子,似乎空气会告诉它们眼睛所看不出来的这些旁观者的“本性”在它们第一次显出害怕的神情中间,他见它们爬下松树,往西面的光滑冬青丛溜了过去。他追上了他爸爸。

“你曾要求过你妈让你养一只这样的小东西吗?”贝尼告诉他。“你应该养一只很小的容易驯养的东西。”

这想法使他太高兴了。那些一岁的小兽,一定是很容易驯养的。

“我从来没有什么宠物给我抚养,也不曾和它玩过。”贝尼说。“我们家的情况如此糟糕。农作和圣经都没有使我爸爸宽裕些。我爸爸和你妈妈一样,他是决不肯耗费粮食来养动物的。他努力使我们吃饱肚子。后来他生病死了。从此我就成了谷仓里最大的老鼠,我必须照顾其余兄弟,直到他们长大了能够自立为止。” “那么一只小熊也能够自立,不是吗?”

“是的,但会伤害你妈的鸡群。”

裘弟叹了口气,跟着他爸爸努力找寻公鹿的足迹。那一对公鹿的足迹紧靠在一起。这是很稀奇的,他想,公鹿们可以这样友善地度过春天和夏天。但到了秋天,当它们的角长成后,它们就开始追求母鹿,它们会把母鹿身边的幼鹿赶开,开始恶斗。看来这两只鹿一只要比另一只大。

“那只鹿大得可以给人骑哩。”贝尼说。

一小片硬木林连接着松林。这里狼毒乌头高举着它们黄色的小铃,密密地生长着。贝尼研究着增多的足迹。

“孩子,”他说。“你不是想看小鹿吗?我和裘利亚再上前面去兜一圈,你爬上这株大栎树,躲在枝叶里,我相信你会看到些有趣的东西。把你的枪藏在这儿灌木丛中。你用不着它。”

裘弟躲在那棵大栎树一半高的枝叶丛中。贝尼和裘利亚消失了。树荫里很凉快。一阵微风从树叶中吹过。裘弟那乱蓬蓬的头发汗湿了。他把它们从眼前掠开,用他的蓝布袖子擦了擦脸,然后悄悄地藏好自己。寂静统治着丛莽。远处一只鹞鹰失声啼叫着飞走了。没有鸟儿在枝叶间骚动。没有动物活动和觅食。没有蜜蜂嗡嗡或昆虫的鸣叫。时当正午。各种生物都被正午的毒日头慑伏了,除了贝尼和老裘利亚,他们现在正在某处的丛莽橡树和桃金娘树之间奔波。下面的灌木丛里僻僻啪啪地响了起来。他以为他爸爸回来了。他猛一动弹,差点儿暴露了自己。一阵呦呦的鸣声叫唤着。一只小鹿离开一丛低矮的扇棕榈的掩护露头了。它一定是一直躲在那儿。贝尼早就知道。裘弟屏住了呼吸。

一只母鹿跳过扇棕榈丛。小鹿迈动站立不稳的腿,摇晃着向母鹿奔去。母鹿低头相迎,发出了一阵问候的低鸣。它舔着小鹿那小小的急切的脸,那脸上好像只见到眼睛和耳朵。小鹿是带斑点的。裘弟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一只幼小的鹿。那母鹿抬起头来,用它那宽大的鼻孔唤着空气。那里有着它的人类敌人的气息。它高踢着后蹄,对栎树周围进行了一次突击,发现了猎犬和人的踪迹。它跟着那踪迹前后移动,几步一抬头。它停下来倾听,它的耳朵在那大而发亮的眼睛上方高高地竖立着。

小鹿呦呦地叫起来。母鹿安静下来。它似乎因为威胁来而复去而感到满意。那小鹿啜着母鹿那丰满的乳房开始吃奶。它用那峥嵘的小头撞着乳房,在一阵贪食的狂喜中摆动着它的短尾巴。母康还不放心,它甩开小鹿,一直走到大栎树下。虽然裘弟身下的树枝遮断了它的视线,可是他知道它已嗅得了他上树的踪迹。它抬起头,探寻着他的位置。它的鼻子跟踪他手的气味,鞋子的皮,衣服上的汗,就像人类的眼睛认出刻出指路标记的林路一样确定无疑。那小鹿贪吃温暖的乳汁,紧紧地跟随着它。突然那母鹿旋转着,将小鹿连滚带爬地踢进灌木丛里,然后高高一跃,越过了那灌木丛,疾驰着逃去。

裘弟从他的栖息处爬下来,跑到他看见那小鹿滚进去的地方。它不在那儿了。他在地上仔细地搜寻。那微小的蹄印纵横交叉,他已不能区别它们了。他闷闷不乐地坐下来等他爸爸。贝尼回来了,脸红红的,浑身汗湿。

“啊,孩子。”他叫道。“你看到什么了?”

“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那小鹿始终就是在这儿的。它吃它妈咪的奶,但它妈咪嗅到我就逃走了。可我现在却找不到这小鹿了。你想裘利亚能找到它吗?”

贝尼往地上一坐。

“裘利亚能追寻任何留下足迹的东西。但我们不要去折磨那小东西。此刻它一定就在附近,大概怕得要死哩。”

“它妈咪不该扔下它逃走的。”

“这正是它机警的地方。大多数别的动物就会带着幼兽逃出去。母鹿却知道让小鹿静静地躺着,那是不会受到注意的。”

“爸,它身上的斑点真可爱。”

“那斑点是一行行的,还是乱七八糟的呢?”

“它们是一行行的。”

“那么这是一只小公鹿。你能这样近的看到它觉得高兴吗?”

“我很高兴。可是,我当然更喜欢捉住它,驯养它。”

贝尼笑起来。他打开他的背包,拿出午饭。裘弟抗议了。他认为打猎比吃饭更为紧迫重要。

贝尼说:“我们得在什么地方吃午饭,一只公鹿可能会在此地从我们前面跑过。当你吃午饭时,最好在猎物经过的地方吃。”

裘弟从藏枪处拿出了他的枪,坐下来吃东西。裘弟心不在焉地吃着,只有那新鲜刺莓果酱的香味,才把他带回到吃东西的意识中来。果酱是稀薄的,因为糖少,不够甜。老裘利亚还是有些虚弱。它伸展四肢侧卧着。那战斗留下的伤疤在黑色毛皮的映衬下显得更白。贝尼仰天躺在地上。

他懒洋洋地说:“倘若风向不变,那两只公鹿大约不久就得绕回到这儿来歇晌。如果你能够爬上离这儿四分之一哩远的那些高大松树中的任何一株,那倒是一个非常有利的射击位置哩。”

裘弟拿起枪就跑。他一心想独自打死一只公鹿。

贝尼在后面喊道:“不要老远就打,要看准时机。不要让枪把你震下树来。”

一些高大的松树稀稀落落地在前面耸立着。周围是一片长满了光滑冬青的荒凉平原。裘弟选择了一株能俯瞰得最远的松树。不论什么东西经过他都能看到。一手拿着枪爬那笔直的松树干是很困难的。当他爬到最低的桠枝上时,小腿和膝盖的皮都已经擦破了。他歇了一会儿,然后直爬到树顶上他敢于到达的高处。松树在一阵几乎难以觉察的微风中摇动。它像是活的,正由于它自己的呼吸而在微微晃动。

他回想着小熊摇晃那小松树的情景,他也开始晃动那树梢。可是由于枪和他本身的重量,使树枝失去了平衡。它们不祥地发出将要折裂的响声,吓得他连忙停下来。他向四周环视。他现在知道了鹰从高处打量地面世界时的感觉是怎样的。当他低头向下看时,一只苍鹰也又高又狡诈又凶猛又敏捷地向下注视着。他慢慢地转动脑袋环视了一周,第一次相信了地球是圆的。他只要把头迅速一转,就几乎一下子能看到全部地平线。

他以为他的视线控制着整个区域。即使有一点儿骚动,他也会警觉的。他没有发现什么东西向他走近。忽然,一只巨大的公鹿一面觅食一面朝他走过来。早熟的美洲越桔给它提供了食物。鹿还在射程之外。他盘算着爬下松树潜行着接近它,但又知道那野兽比他敏捷得多,不等他举枪早就跑了。他只能等待着,盼望那公鹿一面觅食,一面能到他的有效射程中来。但它却移动得非常缓慢,慢得使人发狂。 有一阵子,裘弟觉得它就要离开他上南面去觅食了。后来,它开始径直向他走来。他在掩蔽着他的树枝后面把枪举起。他的心怦怦跳动。无论如何他也分不清那鹿究竟是近还是远。那鹿隐约地似乎很大,但他觉得诸如那鹿的耳目这一类细节还不太明显。他等候了好像无穷无尽的一段时间。那鹿终于抬起头来。裘弟瞄准它强壮的脖子。

他扣动了扳机。在击发的一瞬间,他意识到他对猎物瞄得太高,没有留下充分的余地。这一枪偏高了。可是他觉得似乎已打中了那鹿,因它跳到空中的情形,似乎比害怕还要厉害。它高高跃起,越过光滑冬青丛,划了一条长长的摇篮底似的弧线,直接从他藏身的松树底下疾驰而过。假若他有他爸爸的新双筒猎枪,他就可以再补上一枪。几秒钟之内,他听见了贝尼的枪声。他颤抖了。他爬下松树,顺着来路跑回到那小片硬木林去。公鹿在那大栎树的树荫下躺着。贝尼已在开始剥皮了。

裘弟喊道:“我打中它了吗?”

“你打中它了,打得很好。但它还没有倒下。当它经过时,我又打了它一枪,正中要害。你打得稍微偏高一些啦。”

“我知道。我一开枪,就知道我打高了。”

“好,知道了毛病,下一次你就明白了。你看,这是你的弹痕,这儿,那儿是我的。”

裘弟跪下来审视这优美的躯体。一看到那呆滞的目光和流血的咽喉,他又一次感到恶心。

他说:“我想最好我们不打死它就能有肉。”

“不错,是很遗憾。可是我们总得吃啊。”

贝尼熟练地工作着。他的那把猎刀仅装着一个玉米瓤子做的刀柄,一边已像用平的锯齿似地磨钝了,并不十分锋利。但他已剖开鹿肉,割下那沉重的鹿头。他把它膝盖以下的皮剥起,四腿交叉地缚住了,再将双臂从结扣那儿穿过去,熟练稳妥地把尸体掮在背上站了起来。

“当我们到伏晋西亚镇上把鹿皮剥下。鲍尔斯一定会要这张皮的。”他说。“但假如你喜欢拿它作为送给赫妥婆婆的礼物,那我们可以不答应他。”

“我想她一定高兴用它来做一块地毯的。我希望我能单独打死那只鹿,把皮送给她。”

“很好,那次是你的。我将送给她一只前腿,作为我的一份。奥利佛出海去了,除了我们以外,她再也没有会替她打猎的人了。那个缠扰着她的笨拙的北佬1是不善于打猎的。”贝尼开玩笑地说道。“也许你会将皮拿去给你的爱人。”

----

1北佬是当时美国南部各州对北方人带有敌意而又轻蔑的称呼。那时正值南北战争之后。

裘弟阴沉地皱起了眉头。

“爸,你知道我没有爱人。”

“我曾见你们在一起搀着手玩呢。你不惦念尤蕾莉娅1吗?”

----

1伏晋西亚镇杂货店主鲍尔斯的侄女。

“我没有和她搀手。那是他们玩的游戏呀。爸,要是你再说一句,我就死掉。”

贝尼很少打趣他的儿子,但有时在某种场合,却禁不住这样做。

“婆婆才是我的爱人。”裘弟说。

“好的,这正是我要搞清楚的。”

沙路又长又热。贝尼出汗了。但他还是掮着鹿,从容不迫地走着。

裘弟说:“我来掮一段路好吗?”但贝尼摇摇头。

“这些家伙只适合大人的肩膀。”他说。

他们涉过裘尼泊溪,又走了两哩小路,然后上了那条通向大河及伏晋西亚镇的大道。贝尼停下来歇了会儿。天快傍晚时,他们经过了麦克唐纳部长的屋子,裘弟知道他们已在勃特勒堡附近。在路的拐弯处,松树、丛莽橡树等耐旱的生长物消失了,出现一片新绿。这里生长着香胶树和月桂树,还有柏树,像路标似地指示着那大河。迟开的野杜鹃正在低处怒放,那多情的花朵沿路张开了它那淡紫色的花冠。

他们到了圣约翰河。那河显得又黑又孤独。它似乎对在它两岸来回横渡或是使用着它的人们毫无兴趣,冷漠地流向海洋。裘弟注视着它。这是通向外面世界的途径。贝尼向对岸呼喊,招呼伏晋西亚镇那面的渡船。一个人撑着粗糙的木筏过来了。他们注视着那河流缓缓的流水,渡了过去。贝尼付了渡钱。他们踏着那弯曲的鹅卵石铺的路,进入伏晋西亚镇的一家店铺中。

贝尼向店主打着招呼:“你好,鲍尔斯先生。你看这家伙如何?” “卖给轮船上真太好了,船长一定要的。”

“现在鹿肉卖什么价钱?”

“老价钱。一挂肉一块半钱。我敢发誓,那些在河里上下旅行的城里人,最爱吃鹿肉。可是鹿肉,你、我心里有数,实在没有猪肉的一半味道。”

贝尼将鹿举上大石砧,开始剥皮。

“是的,”他同意道。“但如果一个大肚子的家伙不能出门给自己打猎,我想鹿肉对他是极有滋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