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就没必要了。”大姐拉着郑谦益的手,说着双方都懂的隐瞒的理由,“要我说,趁此机会,跟那三个(老头的子女们)赶紧要钱,拿钱走人,尽快解决。”
郑谦益垂下眼睑缓缓点头,打电话找来了朴泰勇,让他负责处理善后,陪警察姐姐演一场戏。
面对那三个子女光有警察在是没用的,得有个检方在,才能把“或许会提告”的戏码演的更真实。
前后耗了郑谦益小两个月的事,两个小事都没要就解决了。都没有通过银行打款,三子女凑钱直接给的现金,郑谦益还客串了一把律师,给双方提供保密协议和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谅解书。
没有这份谅解书之前,金春香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能证明发生过什么。
有了这份漏洞百出的谅解书,反倒可以证明某些事真实发生过,并且是有证人的。从郑谦益到警察姐姐再到朴泰勇,全部都是此事的证人。
这份谅解书可以作为一个把柄攥在金春香一家的手上。但郑律师并没有告知他们那份谅解书还有那个用法。
她不能去赌人性,更没办法只通过两个月就去笃定人心如何。万一金阿姨一家知道自己手上有了把柄就真的讹诈钱财呢,这个谁都说不好。
这份谅解书防得是老先生一家,事后能找到懂行的人知道自己被骗,反咬他们一口。
谅解书是一份保障,对三方都有利的保障。
谅解书一式三份,第三方走人。
医院门口的车上,朴泰勇两根手指捏着那张跟废纸没什么区别的谅解书,冲郑谦益来回甩动,弄得纸张“哗啦啦”作响,还不忘讽刺她,“这就是你花了两个月干的破事。”
一直望着医院大楼的郑谦益暗叹一声,再转头看朴泰勇时就变成了嘲讽,“我两个月好歹干成了一件事,你吵了半年了,有吵出结果么?”
好悬没翻白眼的朴泰勇纸一甩,“我不跟你计较,出发。”
车辆启动,他们的目的地是朴泰勇家,得去见朴汉娜。亲哥不认为还有要去见妹妹的必要,郑谦益认为有,她得先确定这位妹妹愿不愿意为哥哥的政治生涯牺牲自己的身体。
打胎越早做对身体的危害越小,要郑谦益说,现在能出国解决是最好,非得等半年后,得引产,反倒会更危险。
朴妹妹私生活多混乱就不谈了,家族观念却很在线,也很清楚如果自己现在出国,对自己是好了,对哥哥,对父亲,甚至于对外公都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