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鸿华松了口气,他知道自己这个儿子游手好闲,纨绔不羁,也没指望他做成什么事,只要不在重要场合给他丢脸就是谢天谢地了。
“听说你最近跟张太太走的很近。”他质问道,想来是从白小姐那边的人嘴里听到风声的。
陆庆归随口一答:“张家姑姑美丽的很,想和她多说几句话,再正常不过了。”
陆鸿华气地拍桌:“人家是张太太!你最好给我小心一点!不然张先生跟我要人,我可没那个本事救你。送出去你一个就算了,到时候要是连累了整个陆家,我看你是死不足惜!”
“本来就死不足惜,我死了,有什么可惜的呢?”
“你!”陆鸿华不喜欢他这个儿子,甚至不拿他当儿子,但他到底不是那样冷血无情的人,每当陆庆归自损自贱时,他都感到无比心寒。
“你姐姐明日回来。”
陆鸿华口中的姐姐,便是陆家的大小姐,陆慕林。跟陆庆归一样,在英国读书,比陆庆归大三岁。性子直率,大大咧咧的,但也跟她父亲一样,不喜欢陆庆归这个弟弟。
陆庆归更不喜欢她。他从不叫她姐姐,也不怎么跟她说话。陆慕林恃宠而骄,小的时候以欺负他这个弟弟为乐趣,给陆庆归的童年留下许多抹不去的噩梦。尤其一点,最让他讨厌,陆慕林长的与她母亲曹龙珊十分相像,尖酸刻薄的模样更像。
“与我无关。”
陆庆归留下这句话便转身离开了。
他没有看见背后的陆鸿华坐在那里,威严、落寞,又孤独的样子。
☆、新香
陆大小姐要回来,陆家上下都丢了魂似的,光是一间卧房就从前到后准备了统共小半月,还包括卧房外的布置,什么窗外要能看到后花园的景,喷泉里要放几条红鲤,床套被褥要石英粉色带蕾丝花边,浴室的香薰要撤掉,说上海的香不好闻,要么刺鼻要么味道俗气。等等许多细枝末节的小事,她都提前十多天在来信里吩咐了个遍。
陆鸿华最宠爱这位千金,那陆家自然人人都跟着去宠爱,除了陆庆归。
陆庆归原本在陆家的地位不高,但他自从去了英国读书,就养成好些坏的脾性,这一点,只有陆家自己人知道。这次小少爷回国,陆家的下人们都大吃一惊。从前那个闷声受气,在家连头都不敢抬着走的小哭包,如今变成了个纨绔又放肆的公子哥,话也多了,人也精神了。就像孙缪光说的那样,这小子,是大变啊!
人的性格一变,处境往往也跟着变。
虽说他是个不受宠的少爷,但他知道无论怎么样,他都是陆鸿华的儿子,是陆家的主子,只要他还在这个家,那些下人便得该低头的低头,该听话的听话,那些他应得的东西,他也一样都不会少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