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草吃了点东西,便有人送了喜服来,两人各自换了。秦雁锋大约是头一回穿这种衣服,颇有些不自在。元景看了他一眼,道:“将军还未成亲?”
秦雁锋“嗯”了一声,忽而想起什么,语调都有些变了:“你成亲了?”
元景笑道:“将军又忘了,我的主人连别人看我一眼都不乐意,又怎么会允我娶亲?自然是没有的。”
秦雁锋点了点头:“如今你已经自由了,不必再称呼那个人为主。”弯下腰来,替他将靴子扣好,手指在他脚踝那个金环上碰了碰:“回去之后,我想法子找人来把这个给你取了。”
元景平静道:“反正都戴了这么久,我也习惯了,取不取的也没什么要紧。”
秦雁锋正色道:“怎么不要紧?你要是真不在意,脚踝上怎么会受这么多伤?”见他神色低迷,腰带半系不系的,垂到腿边,叹了口气,伺候他更衣:“从前不认识你,你吃苦受罪我自是管不着,今后我想叫你过的开心些。”
元景低声道:“谢谢将军。”
秦雁锋微微一笑:“谢什么,你救了我两回,还替我想了这么个脱困的好法子,要谢也是我谢你。”
说话间,元景已穿戴完毕,转过身来:“将军,我穿好了。”他大病初愈,脸色还有些苍白,如今喜服加身,倒平添了几哇哇哇分暖意,秦雁锋的目光定在他脸上,一时没有说话,元景不安道:“将军,有什么不对么?”
秦雁锋回过神来,笑道:“没有,不过明日出城,你可不能叫我将军了,会被人看出来。”
元景很老实地嗯了一声,问道:“那叫您什么?”斟酌着自语道:“公子?少爷?”
秦雁锋也思索了一下,道:“叫我大哥好了。”元景心头轻轻一跳,一时竟没有应答。秦雁锋道:“怎么?你不愿意?”
元景摇了摇头,硬着他鼓励的目光,极轻地叫了一声:“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