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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婆媳战争 余姗姗 1019 字 7个月前

    如今,再一看大街上搂搂抱抱,认识三五天就滚床单的男男女女们,我只能笑笑:“时光如水,岁月如梭啊!”

    那年我大概十八九岁吧,当我第一次在校园里遇到危昀的时候,他一身不似学生的打扮,黑色皮夹克,蓝色牛仔裤,黑色球鞋,略长的头发随风飘舞,眼神懒懒的瞄着,似睡非醒,着实迷人。

    按照当时的说法,他的打扮就像社会上的小流氓、小痞子,专门拐带良家妇女那种。可按现在的话说,那已经是时尚的代表,够酷哥够MAN。

    当时我的心跳已经超出正常速度,险些以为自己犯了心脏病,不停地在脑中翻找家里是否有该病史。后来我才明白,这种现象纯属一个青春少艾的女生的正常反应。

    (多年后再想起这段往事,我不禁自问,在大家都以为他是小流氓的时候,我却觉得很帅很有型,这莫非就是天生的时尚敏锐度?)

    自那以后,我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再没见过危昀,偶尔经过操场我还会若有所失,不禁幻想如果当时冲上前去要了联络方式,哪怕问问哪班的也好啊。

    后来我才知道他跟学生干部秦岳是一班的,我跟秦岳经常一起忙活学生会的事,却从来不知道他有危昀这样的朋友。因为秦岳总是千篇一律的白衬衫、牛仔裤。头发短短的方便打理,不善于打扮却给人很干净的感觉。

    有时候学会里的同学还会议论危昀的是非,我听得很生气可又没立场反驳,反而秦岳真的会拉长了脸,怒了眼神瞪过去,我觉得他一定真拿危昀当朋友的。为什么一个学习优异的男孩子,会拿一个旷课当饭吃的小痞子当朋友,我想,危昀一定有他优异的地方。

    秦岳说:“我拼命学习才能拿到满分,危昀只要随便看看就可以,我俩的差距就是这么大。”

    我很惊讶,这还是大家口中的“盖世太保”危昀么?

    直到升上大二的某一日,大家都传一向爱旷课的危昀终于被他们班长秦岳抓了回来。

    离上次见面过了整整一年,又是秋季。我刚买完了煤球存在小院里准备过冬,满手还都是黑乎乎的,居然就在要上楼的时候看到了他。

    依旧是一身黑色皮夹克,蓝色牛仔裤,黑色球鞋,还多了——手里的一支烟。

    围绕着危昀的三四个小青年一看就像是社会小混混,几人嘻嘻哈哈了几句就骑着车走了,留下危昀一人就着凉风又猛吸了几口。

    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一把冲上前将烟夺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