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页(2 / 2)

    他能说什么,他只能说好。

    “进沙漠的话,你可以去找一个人。”陆小凤道。

    “谁啊。”

    “兰州首富,姬冰雁,他会帮你介绍向导的。”

    林默愣住,听陆小凤介绍了半个时辰这个人是如何如何的厉害,在沙漠里的经验是如何如何丰富,你见到他要说什么才能打动他。

    “姬冰雁……是女孩子吗?”听着这个名字就像冷若冰霜且兼具手腕野心的大美人。

    陆小凤:“……男的。”

    “噢,他是兰州首富啊……”林默道:“是你的朋友?”

    陆小凤点头:“很好的朋友。”

    林默眼睛闪烁着羡慕的光:“你好厉害……”

    陆小凤在笑。

    “能跟那么多首富交朋友!”

    陆小凤:“……”说得他好像看中人家钱了似的。

    ……

    林默其实不是个爱钱的,她只是喜欢吃好吃的,穿最轻软舒服的衣裳,住在宽阔整洁的房子里。

    她最大的梦想就是饭会自动跳进嘴里,衣裳会自己边干净,房间从不打扫也会一尘不染,她躺在床上刷刷手机,追追剧。

    姬冰雁家的狗就在过着林默梦想中的生活。

    一眼望不到头的豪华宅院里,林默蹲在凉亭边,跟一只毛色雪白的长毛小狗大眼瞪大眼。

    小狗趴在鹅黄织金重工绣花软枕上,身穿白衣的侍女恭恭敬敬地将一块牛头切好放在狗嘴边,然后在一个冰种飘花翡翠盘子里倒满了牛乳。

    另一个穿粉色长裙的侍女在打扫狗子的住所。

    没错,那不是狗窝,那就是住所。

    林默稍微矮矮身就能进去睡的住所。

    里面有人能想象到的所有准备过冬的东西——连吊在屋顶上面的汤婆子都是纯金的。

    小狗吃完了牛肉喝完了牛奶,被抱着小心翼翼地请进了它的住所,再有白衣侍女为它套上狗绳。

    林默当时就想说,把大哥放出来,把我栓进去吧。

    我要是发了财,我也想过它的生活。

    不一会,一个身着彩衣的侍女走过来在她身边垂首躬身道:“抱歉林姑娘,让您久等了,我们老爷还要等一会才能过来,他说您可以在这里逗狗取乐,不会枯燥。”

    “它很乖的,不会怕生。”

    林默看着白衣侍女又把才拴好小狗放出来,用软垫托着送到她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