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百终点头同意。
“这样的剑气,江湖上没有几人发得出。”霍香一边解开张三的衣服,一边用手按了按那处伤口,“你看这里的皮肉,竟切得如此笔直。”
这话好像是在买猪肉。
“嗯。”沈百终又点点头。
霍香于是拿出了药粉来,“你看见这种瓶子没有,我常给你备着,你若是受了伤,一定要先用此物。”
药粉好像不要钱一样洒下,张三终于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
霍香皱皱眉,从箱子里捡起一块帕子来就堵进了张三嘴里。
“你再看这一瓶,你那里我用的是瓷瓶子……”
陆小凤咳嗽一声,拼命忍住笑,别过头去看天上的云。
张三这样子很难让他不想到待宰的某种动物。
等他再回头的时候,张三身上已戳满了银针,从猪变成了刺猬。
“这……霍老前辈,这是什么手法?”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止血,治伤,健体。”霍香看他一眼,“怎么,你不满意?”
“自然是满意的。”陆小凤正色道,“前辈请随意治他,治得眼歪嘴斜最好。”
张三虽不敢乱动,害怕针戳到穴道里变成傻子,嘴却还是能说的,闻言怒道,“陆小凤!狗腿子!你这个狗腿子!”
陆小凤却已拉着沈百终走远了,两个人顺着长廊走,他已对北镇抚司很熟悉了,全天下对北镇抚司很熟悉的江湖人也恐怕只有他一个。
“张三的剑伤,你觉得是谁刺的?”
“他自己会知道。”
“我已经问过了。”陆小凤叹道,“他说要杀他的那个人捂得严严实实,脸上还用了易容,更是连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竟连男女都叫人无法分清。”
“用剑的高手,天子脚下并不难查。”
“不用去查,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意见。”陆小凤道,“我在路上遇到了老实和尚,他已告诉我要杀张三的人穿的是一双红鞋子。”
“公孙大娘?”
“正是。”
“张三做了什么。”
陆小凤皱眉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似乎是偷了一颗珍珠。”
“谁的珍珠?”
“南王的珍珠。”
沈百终停下,道,“珍珠这种东西并不少见。”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