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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都要走了,相爷就打算这么送我吗?”

    “不然呢,还得敲锣打鼓的欢送你不成?”黎三思一扫醉相,虽说一身酒气还红着脸颊,眼神却是清明的,“一个两个都不肯听我的劝,如果当初你听我的话,没有杀他,也许现在……”

    “可惜并不存在这种也许。”

    “……说的也是,那我便只能祝愿侯爷,早去早回了。”

    “你可知,陛下也对我说了相似的话。”

    “他是真心想你死,而我,是真心想你活。”黎三思朝他笑笑,似是觉着自己的笑太过僵硬,还用两根手指抵着嘴角,往上顶了顶,“虽然我觉着,这会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今日一别,便是诀别了。”

    话是不正经的话,眼神却透着若隐若现的哀伤。

    当时秦之余不知他悲从何来,只当他是真情实感地在为自己的前途担忧,甚至还在感叹,相爷果真是个重情重义的好人啊……

    不过很快,那人便倒在一边,昏昏沉沉地说了句荒谬的醉话:“今晚喝的太多,明儿个必会宿醉,就不去送你了,侯爷多多包涵,多多包涵。”随后脑袋一歪,便一睡不起了。

    秦之余拖着他一动不动的身子,翻着白眼嫌弃道:“好家伙,咒我死还推辞不来见我最后一面,黎三思,可真有你的。”

    翌日启程,那人果然没有出现。

    本是意料之中的事,秦之余还是不免失落,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黎三思会一语成谶。

    在边关的日子枯燥且无趣,他落脚于一座叫做雁息的边陲小城,每到春秋更替,都会看到群雁迁徙的奇景。

    他的夫人为他诞下了一个男孩,时值南楚犯边,他便为幼子取了“南归”之名,寓意甚好。

    似乎是这个孩子的降世的确为大渊带来了福祉,天子御驾亲征前线,不到半月,南楚便降于大渊,为此,羡宗早早就给了定安侯之子承袭爵位的恩宠。

    在秦之余身上,他根本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只有日渐长高的独子与黎三思时不时送来的手信证明他并没有被人间抛弃。

    这些年过去,身为一国之相的黎三思连半点儿稳重都没学着,徒长了一把年纪,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总向秦之余抱怨这位大人手脚不太麻利,做事拖泥带水,蹭了他一身稀泥,或是那位大人看他不爽,总变着法儿的给他小鞋穿,一天到晚小肚鸡肠的,比那小脚老太太的心胸还不如。

    秦之余心道也不知到底是谁的心眼子又多又小,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值得送信来说一通,都赔不上那几只送信累死的鸽子,因此对于黎三思的抱怨总是视而不见,看过便把信纸塞进匣子里收好,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回一封寒暄问候的信,措辞也很官方,一向是“黎相”,“相爷”,“丞相大人”之类的称呼,不像那黎三思,也不知是吃错了什么药,开头就喊:“之余小甜甜……”

    ……一个老男人,想想都让人起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