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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到“销骨”,叶随风变了脸色,显然他对此毒的效用非常了解,宁死不肯跟这东西沾上边,咬了咬牙,终于吐了真话:“不是。”

    “不是什么?”

    “叶岚尘,那小子,不是我儿子。”

    萧北城抽出烟杆,递到江临渊面前,后者便端了烛台为他点燃烟丝,看他慢悠悠地吸了一口,这口烟雾憋在胸中,舒坦了,才缓缓呼出。

    他问:“那他是谁?”

    “人肉堆里捡来的。当年京城流行痘疫,传染力极强,不少百姓都染了病,官府没辙,只好把那些染病和疑似染了病的人就都赶到城外的疠所,让他们在那儿等死。”

    京城曾经的确蔓延过痘疫,当时公主府也出了人帮忙,沈祠的父亲就是牺牲在一线,因此萧北城对此印象深刻。

    叶随风讲述:“那疫灾闹得很大,每天都有人被关进疠所等死,也有无数尸体被抬出去,办事的差役嫌晦气,也怕自己染病,都把尸体随意堆在一处,也没人看管。岚尘那孩子当时还小,父母都死了,他跟在抬尸体的差役身后一起去了抛尸的地方,抱着父母大哭,赶也不走,我一时心软,不想看这孩子就这么死了,所以就收养了他。”

    “照你这个说法,叶岚尘被关进过疠所,也曾在死人堆里乱爬,他染病的几率非常高,可他不仅没有死,甚至还失去记忆,把你当作了亲生父亲,能解释一下吗?”

    “事情很简单,那孩子的确染了病,但他体质跟常人不同,也可以说是命硬吧。他没死,连着高烧几天都不退,我都找好地方埋他了,可他突然就好了起来,日渐恢复,与寻常孩子没什么不同,就是那几天烧坏了脑子,不记事了,心智也一并退化了,就像个婴儿似的。”

    叶随风摇着头笑笑,陷入了回忆,仿佛回到了捡到养子的那个夏天,目光也少见的柔和了。

    他说:“岚尘那孩子是命大,病成那样都没死,我觉着他跟我有缘,也想帮他,所以告诉他我就是他的亲爹,他也信了。岚尘天资聪颖,我收养他的时候,他只有四岁,我教他识字念书,他很有天赋,学一遍就能背下来,是难得的天才。我喜欢他啊,真是太喜欢这孩子了,一直都把他当成亲儿子养,把最好的都给了他,也盼着他以后能成才,但是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我不可能一直陪着他的……”

    他眼中流露出了失落的神情,萧北城手里还捏着方才从他脸上撕下来的半边假面,看着他此刻不加修饰,老态尽显的脸,心里也是唏嘘。

    “所以你其实并没有骗他,至少你与他作为父子共度的那些年,都是真的。”

    叶随风吃力地跪坐起身,而后盘膝,佝偻着身子,点头承认了这话。

    “叶随风是真的,而莫文成,才是假的。”

    “对,你说的没错,我和他作为父子的那些年都是真的,都是……但我能不能告诉他。他是个好孩子,真的很好,我明明对他不怎么用心,他对我的感情却那么深,围猎之后我失踪,他是最先察觉到异样的,但他那时候太小了,什么都做不到,也没有人听到他的声音,我以为他会知难而退,往后老老实实地过日子,不再追究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但他为了一个‘真相’,居然追到了朝廷,某种程度上讲,他真的很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