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延舟转头,目光明明白白看向了沈瞳,沈瞳却在全场的掌声中愣住了。
她什么时候有过这种心愿?
此时叶延舟已经走到她近旁,数盏大灯光华炫目,照着他所立之处。
“有个女孩,我喜欢她很多年,一直没敢说出口。”
“我们之前,有很多年没有见过面,最近才刚重逢。可能她觉得我变化很大,但她一定不会知道,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以前我很害怕鬼屋,学不会骑自行车,从来不肯在公开场合唱歌。但她少女时期的梦,却是在盛大的音乐会上,被桀骜不驯的摇滚歌手求爱。”
“事实证明,梦想与现实果然会有很大差距。”
“但是你看,这里有盛大的音乐会,有桀骜的摇滚歌手,还有一个虽然唱歌跑调,却很想唱给你听的人。所以,目目,” 叶延舟单膝触地跪在沈瞳身旁,与暗处那双亮闪闪的猫眼平行相视,“你愿不愿意跟我在一起?”
灯光是一种奇妙的介质,将舞台的这个角落一分为二,明明相连接,中间却有一道光影构成的壁。
沈瞳突然想起自己在少女时代,曾经边看漫画,边天马行空地幻想——
将来要嫁漫画主角那样的男生,永远穿酷帅的黑衣,棒球帽遮住半张脸,在城市拥堵的晚高峰,骑一台风驰电掣的重机车,为了赶去灯火辉煌的舞台,给心爱的女孩唱一首歌。
她不敢相信,又渐渐笃信。
这个曾经像棉花糖一样甜软的男孩子,慢慢将自己淬炼成截然不同的模样,竟是为了一个和她有关的原因。
黑暗角落,一只小猫怯怯探爪,握住了光之少年伸向她的手。
不用怕。沈瞳告诉自己。其实你早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你能和他并肩站在一起。而此时此刻,你得直面内心,找到走向他的勇气。
黑衣男生将猫脸女孩抱起,一步步走下了光华粲然的舞台。台下山呼海啸,庆贺陌生人终于得偿所愿的爱情。
沈瞳将脸埋在叶延舟的颈窝,眼泪缓缓渗入他的衣领。她听不真切旁人的欢声,却听到一个悄无声息的吻,静静落在她的耳畔,伴着他柔软得近乎宠溺的声音。
“又哭。”
……
沈瞳与叶延舟同居长达一月之久,却从未像此时这样觉得,此事甚是不妥。
一场演唱会看完,他简直完全变了一个人。
乍看气质还是疏冷,原本他就眉目清隽,不笑的时候很有距离感。但现在他看她的时候,一贯波澜不兴的目光突然改换了形态。
仿佛被春风吹开了冻湖,涌出底层滚沸的岩浆,用当下流行的一句话……
沈瞳觉得他学会了“眼神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