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就这样离开了,如同一缕青烟一样,眨眼间,便消失不见了。
若不是江湖上零零星星还传说着关于林仙儿的事情,叶开有时候甚至会怀疑,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
他有时会挑一个晴好的天去山上看落日,直到夜黑风紧才哼着歌下山;有时会去那片青翠的山坡上像猫一样懒懒地晒太阳,又或者,会去郑铭的酒馆里喝酒。
少年喝的不多,所以也绝不会醉,可惜郑铭不但酒量差,喝多了话也多的厉害,不但要人同他聊天,还要人陪他出门。
这日,郑铭只略略抿了几口,便硬拉着叶开,说要出门找乐子。
叶开最不喜那种风月场所,先前几次扮成女装潜进去,都被里面的酒肉臭气熏得头晕脑胀,这下要他顶着客人的身份走进去,更是要命极了。
“你既喜欢喝酒,不如你打了烊,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继续喝如何?”
少年努力地打消郑铭对于“找乐子”的执念,但郑铭根本不买账,一个七尺男儿,竟开始学的跟无赖小儿一样,坐地上就不肯走了。
这场面要是被清醒的郑铭看到了,不知道要后悔地薅掉多少根头发。
为了不让郑铭后悔,叶开只得把他拉起来,低声表示自己愿意跟他去。
于是,一个踉踉跄跄的醉汉,拉着一个俊秀潇洒的少年,朝竹吟楼走去。
叶开早就决定好,等到时机成熟便趁机开溜,躲到一个没人发现但是自己还能瞧见郑铭的地方,等他玩完了,再同他一起出来。
这边,郑铭还在口若悬河地跟叶开念叨,竹吟楼今天展出的姑娘有多么水灵标致,即使碰不到,能看一看也是好的。
叶开一面敷衍地点着头,一面用袖子擦了擦老友喷在自己脸上的口水。
但当他被郑铭带着走进竹吟楼,还是被那个巨大的舞台和五颜六色的彩绸弄得头晕眼花,最中间坐着一个小姑娘,想必这就是郑铭口中夸赞的那个人。
即使隔得很远,叶开也能看出,她脸上的花里胡哨的脂粉和年龄极不相称,头冠和衣服都十分宽大,勉勉强强地挂在身上。
最重要的,是她那副强颜欢笑的神情,只要是个对皮肉生意极其厌恶的人,都会对这个单薄的小姑娘产生怜惜之情。
叶开自然也不例外,他站在大堂的角落,脸色少有的冷漠与不悦。
郑铭开心地挤进了人群里,不一会儿便没了踪影,叶开本想看顾他一下防止老朋友摔倒,。但他正在兴头上,似乎完全没有照顾的必要。
“行吧…”叶开无奈地找了个昏暗的角落坐下,为自己倒了一杯热茶解酒。
舞台上下都闹哄哄的,吵得叶开头晕,他开始暗地里有点后悔,不应该跟着郑铭来这里。
少年本身糟糕的心情,因为这里的环境又更上了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