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莎剥开橘子,一瓣一瓣地喂给每一个人,直到他们说不想再吃,她又打开冰淇凌,一勺勺地挨个喂,像是返巢的鸟儿。
“你是为了让我们待会不和你抢牛肉吗?”宾尼委婉地问道。
露莎抿唇一笑,这项喂食活动终于停止。
她吃光冰激凌,将所有的橘子皮叠放在血刃的脑门上,年轻雇佣兵的头发短得像刺猬背上的刺。
“你们猜他们还要躺多久?”她沉思着说。
“别担心,他们只是累了,难得可以偷懒,他们高兴坏了。”狼人撇嘴说。
“他们会醒过来吧?”她不安地问。
狼人抬起手,想在她的脑袋上扇一巴掌,他只会用这一招鼓励队友,但很快,他意识到自己在面对谁,马上放弃了,改为笨拙地拍拍她的肩膀:“你可以把汤熬得更好吃,把他们馋醒。”
房车里很快白烟弥漫,汤里翻滚着各种食材,雷昂把碟子和勺子分给所有人,他们围着这锅汤坐下来,活像是冰天雪地里围着火堆的迷路者们。
“好香。”露莎吸了吸鼻子,说。
“你们也知喝一点。”狼人不由分说,将杯子分给雷昂和宾尼,“我看知出来你们有酒量,相信我,我的眼睛利着呢!”
雷昂把大瓶的橙汁递给露莎,顺便接过狼人递来的酒杯。
“干杯,祝……”他举着杯子,卡词了。
希望的事情太多太多,祝酒辞只有一条。
“心想事成。”他概括道。
露莎噗嗤笑了:“那是不可能的。”
她双手交叉握住,道:“不如和我一起做餐前祈祷?”
这倒霉的宗教。
雷昂再度被提醒到,露出头疼的表情:“假如你坚持。”
这顿晚饭吃了很长时间,在雷昂的记忆里,他们说了很多话,关于曾经的“都市传说”,关于竞选,关于工人,关于梦想,关于过去和未来和现在。
自己似乎提到了伊迪丝,于是他们都唱了歌。
狼人的声音很雄伟,唱的是军歌,露莎唱了支流行歌曲,颇有泰勒斯威夫特的气势,宾尼唱的歌里充满了教堂里才能听到的感觉。他们的声音都不错。
轮到雷昂的时候,他断片了。
当他醒来时,大脑自动循环着安迪威廉姆斯的《Where Do I Begin》。
这一定就是他喝醉时用自己的嗓音毁掉的经典。
记忆里不止是音乐,雷昂隐隐记得一个噩梦,梦里有人想要抓住他,给他注入毒品,他全力地逃跑着。
好在他已经睁开眼睛,虽然一时间还分不清现实和梦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