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一篇】硝子才不会叛逃(2 / 2)

    一语成谶的闲聊,家入大抵和一个同级生分享香烟时笑着谈起过,至于另一个同级生,很多年后家入瞪大眼晃了晃酒盏嗤笑道“你还真是什么都不知道”。

    可惜的是,人总会怕寂寞。社会性动物离群索居不可能好受,而家入非常不幸的拥有了人生中第一个好朋友。

    中学校时代,令人闻风丧胆的妖怪家入,邻桌坐下了个新来的转校生。好像是因为家庭工作调动,似乎是出于父亲被下放外派,记不清了,反正是张没听过震天威名的白纸,跑来个没领教过邪秽巫术的新同学。

    具体什么长相更是早早就忘了。毕竟连标志性的发型、有特点的小物件、可爱鲜明的语癖口头禅都一概没有。说不定是故意想忘掉的,也说不定注释本就该直截了当。万一不慎添加太多细节内容,会不会让对方误以为自己是故事的主角,太残忍了这样更不好。

    讲起来是有点荒诞,但很多时候一条生命的价值,脱胎得益于另一人或几人的死。因一个或几个人死掉了才被触动被影响,因一个或几个人死掉了才改变命定的轨路,这种故事屡见不鲜都没什么好多讲。倒也不见得非得死,任何比邻在近旁的人发生重大变故,都注定将激起生命或大或小的波澜。只不过生死之间,总也最震撼罢了。

    由此可知,从内而外从骨到皮从灵魂深处再到指甲盖头发尖,连嗓子眼里那口痰都浸透着贪婪。命以命为养料变得厚重复杂,人以尸骸为基底给未来的路打桩。

    以上全是废话,因为关于这位“转校生好朋友”实在知之甚少。家入没多讲,转述的也懒得编,把懒得编的事硬编出来还不如不编。不过如果非得猜测一下不可,那大概会有些温柔的对话吧。比如“一点也不可怕”“硝子才不是妖怪”“我不是也没朋友吗”“一起吃饭放学一起走吧”——不敢问也不敢讲。感觉听到后家入会笑的呛到酒,擦擦鼻子嘴擦擦手,再拍两下桌子扭头表示“别逗了,又不是轻小说”。

    但有一件事似乎是发生过的。避开高峰放学很久,大片窗外有大片橙赤色天光,新同学说着“等一下”后翻翻笔袋掏出美工刀,闭眼咬牙在自己手臂外侧浅浅的划了一小道。血只流了一点,伤口最长五厘米不到。家入收回手低头看,掌心里红通通的,像抹了把浓稠鲜艳的印泥。新朋友攥着胳膊反复搓,圆瞪着眼小声嚷,“硝子救了我的命”。

    这是家入第一次发现自己有能力治愈他人身上的创疾。

    “现在想起来,那个小孩本身就有心理疾病,做事太夸张了。”仰着脸大概正认真回忆,家入说小孩可能讲过因为所以但实在记不清了,回家路上有人一起走是挺好的,顾不上认真听她到底在吱吱渣渣些什么话题。

    而结伴同行至多一半个学期后这位不幸的新朋友就去世了。在当代文明社会里,生老病死绝对都算得上一等一的大事。一个人是没那么容易说死就死的。可相传是自杀,割腕,死在家里的。又相传转校后长期被霸凌,说要严查咎责,最后不了了之。

    毕竟妖怪惹不起,难道还惹不起妖怪身边的狗?大胆推测,很可能会是这样的逻辑吧。

    反正是死了,死的莫名其妙,就像这么个路人冒出来的时候也从来没和谁商量。

    会是怎样的心情。会懊恼“如果是真妖怪该有多好”么,会再也无法坦率的接受善意么,还是难以原谅没发现异样的自己呢。十几年后的家入说,“学到了‘以后看见麻烦就该尽量躲远点’。”

    可在转述里,十几年前的家入确乎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思来想去,这一部分将以之前听到的版本为准,因为据说当时家入喝的更多眼神更迷离感情更真切。所以接下来也是基于三两句半真半假的屁进行补充扩写。

    土日在宅,月曜通学。邻桌没来,空荡荡的,可能请假吧,家入懒得想。火曜通学,邻座还没来,继续空荡荡的,说不定搬家又搬走了,家入懒得问。水曜通学,邻座依然没来,空荡荡的令人不安,无论如何得去看看,所以放学后家入拐了个弯,迎着落日多走了一段。

    新同学也并非没邀请过朋友来家里玩。家入不喜欢,不要去,感觉会是个大麻烦。但知道住哪。毕竟小地方,谁不知道谁住哪。二阶建て,小院,石头砖花篱栅栏。短短的窄路上停满了外県来的车,薄门板大敞着有人哭有人鞠躬。

    朋友家在办丧事,家入没有朋友了。

    想着要救她想着要参加,想着想着就走回家。木曜通学空荡荡的,金曜通学空荡荡的,听说是割腕听说是自杀,可也没人敢当面和她讲告诉她,因为家入硝子是妖怪,妖怪的朋友刚自杀。所以就是单纯的搞不懂,所以会坐在房间里书桌前台灯下,所以握着酒精洗过的美工刀,所以在小臂上一道一道划。

    木曜偷偷打过电话,电话里半吵不吵半哭丧不哭丧,家入没说出话听了一会挂断了。金曜偷偷翻过报纸,地方新闻讣告豆腐块大小只一点点,家入多看了两页决意明天去趟隔壁県。学校休日不会管,家里围着弟弟或者妹妹打转也不会管。这里的车少少的楼矮矮的,家入攥着零钱跑着去站台,她跑过近处的水塘,她想今后一定要有辆自己的小摩托。

    报纸翻页再翻页,还有篇豆腐块,一点点。隔壁県惊现无名尸,身分不明,希求情报协助家属认领。跑步搭车问路,汗津津的家入半下午时站在走道里,硬邦邦两排椅子上坐满了乱七八糟的人攘攘熙熙。

    有抱着年幼孩子的女人,有捏着手帕不停擦汗的秃顶男人,没喧哗没哭闹但这里特别热闹,家入的心像打鼓一样跳。没人再对妖怪家入退避三舍让出一条道,没人再偷瞥一眼妖怪家入躲瘟躲疫逃命般的逃,只需要跑步搭车问路,这个地方,再没人认得出妖怪家入。

    现在想来是完全不符规定不合程序的。那么可想而知,当时小小的家入硝子看起来究竟有多骇人。或者是亢奋或者正战栗,情绪太丰沛了,以至于穿制服的大人就这么稀里糊涂带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去指认了。说不定发生过“独亲,孤父,只有我,没别人”这样远超年龄范畴的弥天大谎呢,当事人不会说也不能问,不可考。

    阴凉的停尸房靠门贴墙一排金属冷柜,靠窗靠内操作台担架车置物柜隔帘挡着。天气热所以低温停放,银灰色的大抽屉拉开些,蓝绿色的无纺布盖着点,凉飕飕的白气引的人打激灵。

    中年男性三四十岁光景,无遗属无遗言,凶器已发觉,姑且排除谋杀可能。因为创口的切入点符合自裁——忘了提。是个死意很坚决的人,给自己脖子上来了一刀又投水,溺毙死,巨人观下面目不清身份难辨。不过以上这些,大概多源于叙述时经验出发的自动补全吧,毕竟那时的家入硝子即便再令人闻风丧胆,说到底也不过是个未成年。

    这是家入第一次发现自己的能力是有限的。死掉了就是死掉了,即便是妖怪家入也拿死透的人没办法。

    想来也算是个好消息吧,真会让人松口气。

    生死之间总也最震撼。搭车走路经过水塘,天那么晚,水塘边聚着三三两两持强凌弱、很可能是罪魁祸首的蛆。人是会因他人的死脱胎换骨的,如果是往常想必会走远点吧;近些的水塘淹死过谁都叫得出名,家入稳稳的走近,不蹑足不吭气;今后一定要有辆自己的小摩托,家入叼着烟慢吞吞走远。这是家入第一次抽烟。

    差不多一周后,带墨镜络腮胡发型夸张行事古怪的人出现在客厅里。搂着孩子的主妇脸上有莫须有的迷茫,仿佛坐在面前一身腱子肉的微妙客人正叽里哇啦唱能剧,家入硝子刚扔下包转而一把握住夜蛾正道的手说“我去”。

    不必再跑步搭车问路,无需再和搞不懂较劲伤脑筋。除非天地倒转世界崩塌高专突然好端端的要杀她,不然家入硝子绝无可能叛逃,她死都不会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