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五:是名娇弱又麻烦的豌豆王子。(1 / 2)

日记五:是名娇弱又麻烦的豌豆王子。

    曹弥其实很少梦见她妈。

    都快不记得她妈长什么样了。

    她妈叫徐凤娟,这名字普普通通,在中国一抓就是一大把。

    典型农村彪悍妇女,行事风风火火,嗓门能比人更先到家。

    她爸每次都说她妈真牛逼,吵架声音世界第一响,不吵架声音村里第一响。

    曹弥她爸读了几年书,说话慢条斯理,一点也不像是个农民。

    但是农村吵架不需要讲究逻辑,声音谁大谁就占理,再甩手一哭一嚎,阎王来了也要退避三舍。

    她爸明显不懂这个道理,所以每次吵架都吵不过。

    争到面红脖子粗,梗着脖子嘴硬说好男不和女斗,然后就被她妈从嘴里喷出的唾沫星子沾了满脸。

    徐女士浸淫此道数十年,日复一日虚心锻炼,骂遍村里无敌手。

    所以没人吵架能吵得过她妈。

    再怎么洪亮的声音,等她妈一开口,就显得像蚊子一样嗡嗡小。

    蚊子嘛,她妈随手一巴掌就能拍死它。

    徐女士一扯嗓子,声音能传到二里地。夸张到趴田里休息的土狗都会下意识打一激灵,狼狈夹着尾巴起身,给她妈的声音让道。

    曹弥突然梦到她小时候睡觉时的场景。

    她脚冷,怎么都捂不热,钻被窝往她妈身上一贴,对方就扯着嗓子嚎:

    “杀千刀的,你这脚怎么这么冷!”

    她妈一边叫着,一边拍向曹弥那明显以下犯上,大逆不道的脚。

    脚被迫离开贴着的这具身体。

    曹弥不说话,莫名其妙又抬脚往她妈身上一贴。对方被冷得一激灵,在被子下抖了三抖。

    “拿远点!拿远点!”她妈恨不得把曹弥踹下床,在被子中间隔出一道互不侵犯的三八线。

    “要死嘞,小小年纪湿气那么重——”她妈伸手推了推曹弥,“你泡个脚再上床。”

    曹弥她妈推了好几下,见没推动后气得一拍床板,说要找什么方法给曹弥身体去去湿气。

    “泡过了。”曹弥全当听不见,闭上眼不理她妈的话,整个人躺进被子里。

    眼前一片黑,她很快就睡了过去。

    却不知道她妈在她睡着后,手往下伸,揉搓着她冰冰冷冷的的脚。

    “下次再让我捂暖,直接把你这脚砍了。”青春不在的肥胖中年妇女,口中恶狠狠说着,手里动作却不停,“真是欠你的!”

    掌心原本的热度,带着摩擦产生的热意,让曹弥脚逐渐热了起来。

    见捂热了,不冰了,曹弥她妈才把手抽出来,为自己享不了福的悲惨命运长吁短叹。

    “我就是生来命苦,才会给你们姓曹的一家当保姆。”

    第二天曹弥醒来,有时会发现她脚就贴在她妈的肚子上。

    肥肥软软的肚皮,像贴在温暖的棉花上一样舒服,叫她舍不得收回。

    趁对方还没醒,曹弥又贴了一会儿,才慢慢把自己的脚收回去,起床洗漱准备去学校。

    梦里那人的脸始终都模糊不清,只有发出的声音是曹弥特别熟悉的。

    那是属于对方的象征凭证,曹弥忘不掉。

    铃铃铃——

    备用机的死亡闹铃响起,曹弥感觉自己心都停了好几秒。

    她眼睛睁不开,手先伸到床头柜,摸到手机把闹铃摁掉,把脸重新埋回被子里。

    到即将真正起床的这段时间为止,是极其的珍贵又短暂,多躺一秒都是赚。

    第二个闹铃很快接着响起,曹弥用被子裹住身体,像蛆一样缓缓蠕动,杀心渐起。

    她直接在床上化身为英勇起义的革命先烈,推翻压在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她要被压迫的苦逼农民工,捅死万恶的资本主义剥削者。

    曹弥回光返照动弹一下,接着又破罐子破摔锤了一下床,在脑子里想着她入职的这家垃圾公司什么时候倒闭——

    这破公司真是一秒都不想再待了!

    闹钟又响了几次,曹弥逐渐清醒,发觉到脚下热热软软的一团,又试探着往下踩。

    稍一用力很快就陷了进去,周围暖烘烘的,像是有火炉直接贴在脚底。

    她:?

    什么东西。

    曹弥直挺挺从床上弹起来,瞌睡虫顿时跑了个干净,终于发现可怜兮兮缩在角落,满脸通红快要烧傻的少年。

    江玟整个人呈现一种快要羽化升仙的病态感,睡衣没有遮住肚子,被子也没盖,就这样蜷在床尾睡了一个晚上。

    衣领那露出一小截伶仃苍白的锁骨,但脸颊却是格外的红。皱起的眉毛,都快能捋下来打个死结。

    因为病痛,更衬得他有种琉璃般的脆弱美感。

    分明身体温度高得可怕,却在曹弥醒来前一动不动,尽职尽责维持着睡前那个姿势。

    直到对方起了床,他才终于表露出自己的难受,从嘴里不断溢出低低小小的呜咽。像可怜的小狗一样在人心底轻轻挠着,却又因为身体下意识的反应,努力想要咬住嘴唇,吞下口中那些呜咽。

    曹弥麻了,一瞬间忘记该如何反应。

    毕竟作为一名独居孤寡的单身青年,她着实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床上会躺着一位豌豆王子。

    根本不用温度计测量佐证,光看江玟的脸,就知道他已经发起了高烧。

    而且烧的时间还不短。

    难怪她脚那么暖和。

    曹弥思绪难免游移了一瞬,然后很快反应过来,在心里操了一声。

    她好像摊上事儿了,还摊上大事儿了!

    曹弥赶紧换上衣服,又从衣柜里扒拉出一件长款的黑色羽绒服给江玟穿上。

    少年闭眼沉沉睡着,头发贴在脸上,额角流出细细汗珠。整个人像是女孩子小时候最喜欢玩的芭比娃娃,漂亮又精致,瘫在床上任由她摆弄。

    曹弥本想送江玟去大医院,突然又想到自己没有他的身份证,不能在医院实名挂号。

    好像也不能冒名顶替。

    曹弥:……

    真是麻烦。

    她想还好没去,不然被当成虐待未成年人的可疑人选,有嘴也解释不清。

    曹弥啧了一声,心想可别给对方烧成傻子。

    到时候再赖上她。

    街头卫生院离她住的地方不远,曹弥能带少年去那看病。

    本以为少年瘦不拉几,细胳膊细腿没几两肉,曹弥想公主抱抬起对方,结果根本没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