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嫁已倾城 第30节(2 / 2)

未嫁已倾城 桃鱼 4696 字 7个月前

    第69章 |戏法

    变戏法的场子中间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汉子和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少年, 地上已经摆了一大堆变出来的东西,有宫灯,瓷盘, 花盆等,两人穿着蓝布长袍,中年汉子手中拿着一块大红毯, 里外抖给观众看, 边抖边说道,“大伙看得清清楚楚了,里边没毛病,外边没毛病……看仔细了, 马上给大家变个九层水晶塔。”然后红毯抖了一抖, 只眨眼的功夫, 小少年便从红毯里掏出一叠摞得高高的大小鱼缸,那鱼缸摞得都快和小少年一般高了,每一层鱼缸里头还有活鱼在嬉戏, 那中年汉子把一层层的鱼缸端给观众看, 围观群众拍手叫好。

    那中年汉子又重新给观众交代了一遍红毯, 嘴里念道,“戏法嘛, 就是无中变有, 有中变无, 天上飞的, 地上爬的,水里游的, 比孙悟空还多七十二般变化……刚才那个叫富贵有余, 现在给大伙来个红红火火……”话音刚落, 中年汉子手中的红毯再抖一抖,只片刻功夫,小少年竟从红毯里掏出一个大火盆,那火盆还燃着熊熊的火光。围观的观众顿时鼓起掌来喝彩,纷纷往笸箩里扔着铜钱,一时哐当当满地的钱响。

    烟景禁不住鼓起掌来,小少年这么单薄的衣袍里面,竟然藏掖了这么多的东西,更难的是还能在场子上灵活的走动,变戏法的时候手法奇快,一点痕迹都不露。小少年看起来不过跟她一般大的年纪,便已经练就了这么厉害的绝活,可真是令她佩服极了。

    她好想跟小少年学一学这变戏法,变出一些小鸟啊,小兔子啊,小鱼缸啊之类的彩物来,那真是太有意思啦。不过她知道这类变戏法都是师传的手艺活,除非她拜入师门,不然断断不会将变戏法的诀窍泄露给外人的。

    烟景从袖中拿出钱袋子,伸手抓了一把,大约有十几二十两的碎银子,随手丢进了笸箩里,那中年汉子耳朵尖,听见叮咚咚银子落在笸箩里的响声,转过头看这边,见有个俊俏无比的小公子出手这么阔绰,一张黑黄的面皮顿时眉开眼笑,忙走到烟景面前拱手致谢,“多谢小兄弟捧场。”

    烟景对中年汉子道:“大叔,你们在这摞地多长时间了?”

    那中年汉子笑了笑道:“我们刚挪到此处,才演了几场,还有上百套的戏法没有演哩,小兄弟若喜欢,日后可以多来捧场。”

    烟景轻轻点了点头,她若常来看看,必能瞧出个端倪,若能偷师学个一两招就够她耍的了。

    烟景离开了摊子,往前边走去,书钧一直不紧不慢地跟在她的身侧,走了一段路,烟景微微侧过头看着书钧道:“钧哥哥,你知道的,我喜欢市井街头的玩艺,唱小戏的,变戏法的,唱大鼓的,玩刀枪拳棍的……在你们读书人眼里都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但我偏喜欢的很,像方才的变戏法,我倒是想着学一两手玩玩呢。”

    书钧只恨不得把心摘给她看道,上天作证,他丝毫没有因为她喜欢这些下九流的东西就瞧不起她的意思,无论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他都一概理解并尊重她,他喜欢她的千姿百态,喜欢她身上的每一处与众不同。

    他认真地道:“烟妹妹,在我看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句话竟是大大的错了,说起仕途经济之道,终究是为功名利禄而读书,这些杂耍玩艺也讲究天资禀赋,也须得日夜勤学苦练,究竟是难能可贵的手艺活,只不过因为不能仕进得禄,为官做宰,便被世人贬低至此。我十年寒窗苦读,如今虽身位文人士大夫之列,并未觉得自己就是上三流了,我与他们皆是一样的。说起戏法,我闲时无事也喜欢看一些戏法书自己琢磨琢磨,如今也练了几套在手,你要学得话,我可以教你一些轻巧的手彩戏法。”

    烟景没想到他会讲出这样的话来,更意外的是他还会变戏法,她忙笑着道:“钧哥哥,我要学的,你来教我吧。”

    书钧心花怒放,欣然道:“能教烟妹妹,是我的荣幸。”

    如今正当盛夏,照着京里的节令,最是樱桃成熟时,大街小巷里皆有推着车子卖樱桃的,那一颗颗鲜红莹润的樱桃堆在柳条编的箩筐内,小贩们不住地往樱桃上撒着冰凉的井水,晶莹剔透的水珠子沾在樱桃上面,分外的鲜美诱人。

    出来好半天了,书钧度量着烟妹妹这会应该有些渴了,便跟小贩买了一份樱桃,那小贩将樱桃用荷叶盛着,递给书钧,红红的樱桃配着翠绿的荷叶,又鲜艳又有食趣。

    书钧将樱桃捧至烟景的面前,“烟妹妹,这个时节的樱桃最好吃了,你尝一些。”

    烟景拈了一颗含进嘴里,再轻轻咬了一口,露出几颗珍珠一般洁白莹润的贝齿,少女红润香软的嘴唇嘬着又鲜又甜的樱桃汁,这样的风情实在是美妙极了。

    书钧不敢再看,忙移开视线,看了一眼路边的小茶摊,笑道,“烟妹妹,我们去茶摊歇歇腿,我变个戏法给你瞧瞧。”

    说着两人到了路边的一个小茶摊坐了下来,茶摊支着几副铺板,边上放着长条的大板凳,铺板上铺着干净的白布,上面放着茶壶、茶碗和茶叶罐。

    书钧拈了三粒樱桃摆在铺板上,又从筷筒里拿了一只筷子放到铺板上,然后张开双手将手心手背和手指缝给烟景看得明白了,拿了其中的一个樱桃在左手中,再放到右手中握住,接着左手拿了筷子在右手的拳头上划了个十字,说了声“去”,再打开右手时,右手中的樱桃竟消失了。铺板上只有两个樱桃了,更神奇的是,书钧接着用左手轻轻拽了一下铺板上的白布,竟从白布上又拽出了一个樱桃来。

    烟景明明看见方才他左手是空的,铺板上的白布平平整整的只有两颗樱桃,怎的凭空又从布里拽出了一个樱桃来,不禁道:“钧哥哥,你定是把樱桃藏在袖口里去了?”

    书钧笑着摇了摇头,将袖口卷起,“我把这颗樱桃吃下去,它又能重新长出来,你信不信?”书钧左手拿起桌上的一颗樱桃放进了嘴里嚼了几口吞了下去,指着烟景身上说道,“烟妹妹,快看,樱桃长在你的衣衫上了,我把它摘下来。”

    烟景忙看向身上,只见书钧伸手往烟景肩上的衫子上轻轻一拽,竟从她的衣衫上拽出了一个樱桃来放回铺板上,铺板上依然是原先的三颗樱桃。

    烟景知道自己的衣衫上绝不可能藏有樱桃的,他一定是用了障眼法,只是他的手法太快了,她没看清而已。烟景拍起了手掌,“我倒是看出一些机关了,你每次变之前总是会有一个动作,将左手的樱桃塞到右手里。”

    书钧笑着点头道,“烟妹妹,你好厉害的眼睛!这套戏法叫仙人摘桃,我再变一个给你看看。”

    说着拿了两个白色的茶碗,分别盖住左右的两个樱桃,拿了中间的那颗樱桃在手中,那三颗樱桃好像被施了仙术一样,在两只碗中自由地变幻,一会儿碗里是两个,一会儿又变成了碗里三个,一会儿碗里又没有了。

    两个人坐在板凳上,一个在变,一个在猜,竟像大孩子一般在茶摊里玩了个不亦乐乎,烟景是一个很容易开心的人,竟被他逗得咯咯地笑了几次。书钧将这套手彩小戏法教了她,机关倒是不难的,不过是通过左右手的假拿将樱桃藏在指尖,再行变幻,通过筷子、口彩等演示手法转移注意力,讲究手法的快和巧妙,就是熟能生巧的玩艺。

    从茶摊出来,又去逛了一些别致的玩具摊子,书钧给烟景买了一窝用泥捏成的小鸟,色彩鲜活,栩栩如生,小鸟巢是用干草做成的,别有趣味。还买了蚕豆大小的猴戏玩具,用黄褐色毛毡做成的一群小猴子,身上毛茸茸的,用竹签签在纸片上,还做了花果山的布景,再用玻璃罩子罩着,又可爱又精致。她喜欢极了。

    这么逛了一圈下来,不觉已快到了用午饭的时间了,书钧便送了烟景回家,方告辞回去了。柳燊见女儿回来神色平和,便知书钧和女儿处得不错。果然,他没看错,配自己的女儿,从各方面来说,书钧都是最合适不过的,若不出什么变故,不多时日,这婚事便能定下来了,他倒是希望这对小儿女能快快成婚,只有女儿嫁给了书钧,他才算是真正安心了下来。

    用了饭之后烟景便回房歇午觉了,她斜斜地躺在床上,从贴身的荷包里取出那两枚翠滢滢的玉佩,玉质温润,触手凉滑,她用指尖轻轻地摩挲着,思绪纷杂。

    离开他快两个月了,她的身边也开始有了别的男子了,虽是爹爹相中给她的,但相处下来也还好,单只说他会变戏法这项技能,便已经给了她一个小惊喜,已令她对他从前刻板的印象有所改观了。

    这一段时日,他和太子妃应当也相处愉快,日渐生情了吧。

    没有他的日子,她的心很空很空,有道是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有这么个男子陪伴着她,倒能消遣消遣空虚的时日,聊胜于无罢了。

    是日午后,书钧又来了,爹爹已经去了顺天府衙门报到了,烟景便陪着他坐在院子里的紫藤花架子下的竹椅上说话。

    烟景伸手拨动着紫藤花绿油油的叶子,问道:“钧哥哥,你……会练剑吗?”

    书钧微微一愣,答道:“我乃一介书生,这一双手只会耍耍笔杆子罢了,只懂得舞文弄墨的功夫,在习武一事上却是有限得很,说起来我倒是十分钦佩那些文武双全的人物。”

    烟景闻言心中微微失落,她垂下眼睛,突然想到了什么,目光一动,“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你的文章必定写的很漂亮,书法也一定是非常佳妙的。钧哥哥,有劳你费些笔墨,给我写一篇《归去来兮辞》好不好?”

    书钧微微吃惊,烟妹妹未曾见过他的笔墨,竟会对他的书法感兴趣,应当只是一时兴起罢了。但他对她是有求必应的,书钧欣然依允,“只要能为烟妹妹做的,我都在所不辞,何况是区区一篇文字,只好在烟妹妹面前献丑了。”

    烟景小脸微红,便命缀儿去传几个小厮抬了书案到院子里来,烟景便在桌边研墨伸纸,书钧站在桌案当中,拿了一管紫毫小楷笔,落纸如漆,在铺平的宣纸上洋洋洒洒地写了起来,那篇《归去来兮辞》书钧早已烂熟于心,因而写起来十分流畅,一气呵成。

    烟景看了一眼他落笔写字的样子,心中轻轻的荡漾起来,她从前也是这般给聿琛研墨伸纸,边研墨边偷看他低头写字的样子,又甜蜜又满足,心里软软的像要融化了一般,只愿时光可以永远地停下去。

    此景似昔景,此郎却非彼郎,她实在是太想他了,所以不得已也学会了一招厉害的戏法,晃一晃神,便可以把眼前人变成是心上人,哪怕只是骗取的这么一点点快活,也已经很足够了。

    书钧写毕,纸上墨痕尤未干,烟景凑过去看他的书法,脱口而出道,“你的字写的可真好!书风清丽飘逸,有赵孟頫之风!”

    她凑得很近,显得两人很亲密一般,书钧闻到她身上幽香暗暗,香气虽淡淡的却丝丝缕缕沁入心神,勾人魂魄。

    恍惚间耳边又听得她清脆的声音响起,“钧哥哥,我很喜欢你的字,以后你常来这给我写字好不好?”

    书钧忙不迭地答应了。烟妹妹竟喜欢他的字,还主动邀请他来写字,他乍一听到时,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呢。这才只是第一天啊,便有了这样的进展,真是出师大捷,也许再过些时日,她就会慢慢喜欢上他呢。

    他脑中浮现出方才的一幕,他执笔挥毫,而她则相伴在一旁为他研墨,两人喁喁笑谈。庭院中墨香弥漫,身边的人翠袖盈盈,此情此景,令他沉醉。若日后常得如此,也是神仙眷侣了。

    以后隔三差五的,书钧都会来柳宅,或是休沐假期,或者自动告假,有时翰林院散衙早些,晚间也会来,总之他来的很勤,恨不得天天都来见她,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滋味。

    就这么相处了一段时日,烟景发觉,书钧确实很会花心思讨她的欢心,又事事以她为重,对她体贴入微,也懂得拿捏和她在一起的分寸,不会令她有丝毫的不快。若说他有让她对他产生一些好感的地方,那便是他的手还蛮巧的,既写得一手好字,也会变戏法,还会做一些讨巧的小玩意送她,比如会飞的纸蝴蝶,会自己转动的桦木盒,还用晒干的香草香花编成精巧的花篮和葫芦送给她顽,她把它们吊在窗台上,装置一些小物件,夏日的房间里都是清新的香草味,她很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