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成了,手下成功的把简之抓来了东南亚——他决定了,是死是活都要拖着简之。抓牢了,死也不放手了。不管简之喜不喜欢自己,他楚繁就是要看简之在自己身边跟他说话看他闹。
如果败了……
脑海里突然就浮现了那五分钟的视频。
遍布着吻痕的人,每挨一下棍子,屁股后面都会涌出一部分红白相间的液体出来。
九十一下,七个人轮流打的,因此每一棍力道都很足。
楚繁认真的数过,他看过很多遍。
但自始至终,他没听见那个人一声呼痛。
其实楚繁很感激江火然。正是因为江火然带走了简之,楚繁才发觉,自己已经无法自拔了。
只是现下,却不由得嘲讽起来。
他没想到,就是简之的父亲快玩死了自己。
楚繁更想快点东山再起了——反正那个老家伙对简之不怎么好,简之也很讨厌他,到时候就提着价值几百万美金的军火,上门求婚去,若是不给就直接开枪干一场,大家一起死的干净。
接着楚繁就被自己这种娱乐精神感动到了,心说自己现在想要跟外界联系都得步行三个多小时才能打通电话——这里简直就是世外桃源了,但,这里明显不是,因为这里除了穷,就剩穷了。
不过,人很淳朴。
楚繁就不仅想了,虽然以后在这里简之可能不会大红大紫了,但是给当地热情的村民设计个项链,手环,衣服什么的,也会满足吧?
夏天到了自己就去海上捕点鱼回来,变着花样做给简之吃,秋天到了,就去地里挖些红薯来,最好还能弄到街边那种老大爷推的那种特老旧的烤炉车——这样吃起来才带味。冬天之前先存大量鱼干干粮什么的,反正简之食量也小,就跟个猫似的,然后抱着好暖被窝,至于春天么——嗯,春天适合发情。
啊,简之喜欢狗,要不然再买条狗回来?
随即否定了这个想法,简之喜欢狗,但是不喜欢照顾狗,照顾简之一个就足够要了楚繁的命了,再来条狗一闹腾——楚繁估计自己哪一天忍不住就能端盘狗肉出来了。
楚繁想了很多,专注的盯着小玻璃窗外的雪花看了会,呆呆的看着那海浪一遍遍的拍打礁石,突然就与自己曾住过的别墅重迭了起来,还未等着怀念,穿着厚厚棉衣的小孟就出现在了小平房的玻璃窗前,摇了摇手中的纸张。
极其歪扭的字,看得出来写的人很急——一条街道的地址。
还没有具体位置,楚繁笑了——快抓到你了,小家伙。
握着那张纸的手略微有些颤抖,不知是激动还是紧张的。
他只是突然想起来了,六年前,自己曾答应过要陪简之过年。
简之给程智斐打完电话后,平静的拿出了几罐啤酒,然后又把那堆这两个月来他细心研磨好的药粉倒进了一杯热水中。
简之摇晃了会,又摇晃了会,看着杯底终于没了沉淀的时候,程智斐的敲门声就响了。
简之看得出来,程智斐最近不好过,估计是被自己整的。
不过自己没什么愧疚感地抱了那堆啤酒和热水就往门外走去。
“不把兔子也一起牵出来么?”
“大人的事,小孩子做什么要参与?”简之笑了笑,与站在门口的程智斐擦肩而过。
程智斐呆呆站了会,才留下一脸疑惑的兔子,关紧了房门,关门前那一刻,他看到了简之架在室内的画板上,有一片蔚蓝的海,海边有一栋单人公寓,公寓前有一只金毛,凝视着海的方向,没有落款,右下角只有四个字——长命百岁。
简之和程智斐并排坐在海边,久久无言。
朝夕浪打,卷岸成花。
简之重新给程智斐开了罐啤酒。
程智斐双眼迷离地看了会简之,还是笑着接过了,他听见自己问:”你不走成不成?”
“我看这不成,”顿了顿,简之笑了,笑容一如既往的清澈却又有一种别样的潇洒,就像这来来回回的海浪,看似带了一些贝壳到岸边,下一次又卷了回去吞噬干净,“我一直觉得我挺幸运的,至少有你能送我最后一程。”
日头渐渐从正午走到了西斜,简之在眼前一片迷蒙中,他突然明白——原来自己最大的遗憾不是不能去参加程智斐的婚礼,而是……楚繁食言了,这个一直秉承着诚信的商人,好像在六年前答应过要陪自己过年。
想通了这一点的简之忽然笑了,整个人脱力般地从程智斐的肩头滑落到了他的大腿上。
程智斐平静地脱下外套,盖在了他身上,对着染上了一层绯红的海面,仰头干尽了最后一罐啤酒。
那一年,简之二十六岁。
--正文完--
手动附带作者有话说:
《简之》这边当年就有四个番外我也没多写
但【高亮预警】:
前三个番外都是第一人称视角写的,用谁的名字做标题就是从谁的第一视角出发。
(无法接受第一视角的快跑!只有第四个番外——时光的额外惊喜/才会回到正常的第三人称视角。)
我会在标题提前标注好视角名字。
第一人称真的很雷(指我自己的)
但我当年真的好勇啊还写出过第一视角的东西哈哈哈
现在码个几万字都费劲(点烟状.jpg)(满脑子只剩下一些黄色废料)(但忍不住构思剧情,不加剧情浑身不得劲)(果然成为社畜让人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