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个走过来有些尴尬的戳了戳我:“那个,我不疼的,你别哭了。”
“谁管你疼不疼啊!那盒颜料我还没开始用呢!”
夏清航买给我的。
这句话没说,夏清航三个字不能提,夏这个字更不能提。
“我、我赔你就是了,但,但你要跟我做朋友好吧,要不然我没法告诉我妈妈我真的做到了和所有小朋友都是朋友。”
“好。说定了,你不许骗我。”
“嗯。”
第二天傻大个果真就拿了一盒新的来。
于是我同意了跟他做朋友。
然后他就格外的开始黏起我来,我讨厌别人离我那么近,尤其是他拉起我的手带我去操场的时候。
学校要求每个小孩子都要种一朵花,培养善良与爱心的种子,每天细心浇灌,等着毕业的时候,花就开了。
我甩开他的手——虽然都是孩童的稚嫩,还是让我一瞬间想到了夏诺。
夏清航偶尔也会带我进入那个豪华的大门,我看到了那个从漂亮的旋转楼梯上跑下来的小男孩,他愉快的抓起了我的手,清脆的喊了声:“哥哥。”
我想甩开,但是夏清航的大手覆了下来,包裹了我们两个人的小手,用一种很温柔的嗓音道:“你们两个身上流着相同的血,记得要相亲相爱哦,来,夏诺,亲一下你哥哥。”
脸颊被“吧唧”了一口的时候,似乎还带着口水的恶心感,我只是透过那些漂亮的家具窗饰,看到了一个新的天地——一个没有人,只有静物的世界,而我,是那个世界的主宰。
那一刻,我厌恶极了与别人再有任何接触。
我喜欢冰冷的,没有感情的东西。
我是个疯子。
甩脱程智斐手的那一刻,我就被欢喜的从楼上冲下来的要去种花的孩子给撞远了。
人潮拥挤中忽然就慌了起来,好在程智斐很高,不过程智斐离自己远了……又远了……
“喂,程智斐,抓紧我啊!我要被撞到了!”
“我还以为你不需要我拉着呢。”一双手又伸过来牢牢提起了自己的衣领,我这才看清,程智斐另一只手还牵扯着另外一个同学。
于是我果断的再次甩开了他的手。
我只是一瞬间有些憋闷。
我只有程智斐一个,可他却不止我一个,我也不知道在生气什么。
拿着小铲子生气地戳着泥土的时候,程智斐又磨蹭了过来:“喂,优雅王子,你又生什么气啊?”
是的,自己没有名字,所以程智斐就一直喊我为优雅王子。
我笃定了那时候的程智斐一定是漫画书看多了,可后来才知道——他小学只喜欢看有关数学的课外读物。
怎么说,质问你刚刚为什么不只拉我一个,还要去拉别人?
“你刚刚为什么要拉着我?”
话一出口,我就想咬掉自己的舌头,明明……明明是想问另外一句话的。
“老师跟我说我个高,护着你们些。”
“程智斐,你是头蠢驴。”
“我……我又怎么了……诶,你,你别走啊……你花还没种呢。”
“我嫌泥土会弄脏我的手。”
“老师检查怎么办?”
“你不是我的好朋友么?你难道不打算帮我这个忙么?”我居高临下的看着那个蹲在地上的傻大个,一瞬间就觉得自己高大了起来。
“是啊……可是,可是老师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那个,好啦我帮你种,反正我不太在乎这些的,你,你衣服别碰脏了,嗯……站远点吧,别一会撅着土到你身上。”
我站在一旁看了会,我就觉得,我想要这个人是我一个人的。
没有人分享,没有人……可以替代我在他心中的位置。
“程智斐,”我走过去,忽然抱住了他的头,用一种近乎哀求的语调道,“我家里人都不要我了,我是个孤儿……你能不能,能不能跟我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就是……就是你明白么,我只想要你对我一个人好。”
“啊?可我妈妈说了要我对所有人好。”程智斐呆呆地抬起了头。
抱住他那一刻我是想跳离的,他身上没有夏清航的淡香味,反而是一种混合着泥土的清香与汗臭交杂的味道。
“你几天没洗澡了?”我松开了手,打算调头就走。
突然他一下子蹿到我面前来,想要用手拉住我,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泥土又作罢,只是憋红了一张脸道:“你别生气……我不知道你那么可怜的,我、我可以对你特别特别特别好,然后对其他人一般好的。”
所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一米五一的我对着已经一米七九的程智斐呼来喝去使用的好不得心应手——并且丝毫没有被他感动到。
我只是在利用,利用他对我一个人的特别特别特别的好,满足我的虚荣心罢了。
事情的转机是出现在初中,我认识了一个很会画画的老爷子。
他丧子,无偶,很孤独。
我是在公园里写生的时候看到他的,后来就开始长时间的翘课去找他,跟他学画画,他有时候也会讲一些很哲理的事情给我听,我觉得,苍茫人海能够相遇,本身就是一场了不得的缘分。
因为学习的不上进,我很快被夏清航警告了。
随即,我阐述出了我将来要去当设计师的想法。
夏清航彻底暴怒了——你到底还要不要那张脸进夏家?
好像原话是这样的吧,这些事已经过了很久了,我记不太清。
我也不想过一个类似于游荡在人间孤魂野鬼一样的日子了,我需要一个名字,一个身份,脱离夏清航的钱和权力,去追求我想追求的东西。
我会证明给他看,他才是错的那个。
于是,我叫简之,终于成了一个活在世间的人了。
我卷了两天公园的地铺,然后被那个老人领回家了。
我是在那一刻更加确定了自己心中黑暗疯狂的想法——老去,对我来说是一件太恐怖的事,比江郎才尽还恐怖。
我在充满了一种腐朽味道的房间呆了一晚上就呆不下去了,老人断续的咳嗽和粗重的喘息都让我觉得我身边随时会躺着一具白骨——一具完全没有尊严死去的白骨,但自己是见证了他最后一刻的人。
美人迟暮,将军身老,江郎才尽。
哪一个都是足够让我害怕到颤抖的理由。
于是我逃了,哪怕他的画足以吸引我。
浑浑噩噩的在学校里上了一天课之后,我去了程智斐的学校门口。
往那一站就吸引了很多人注视的目光,然后我看到程智斐跟他身边的人交流了几句,快步走了过来:“你不是说你不来找我么,我还以为你真狠心不看我了。”
“喂,你有钱没?借我点。”
——孤儿院那种地方,再也不要回了。
“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我在公园打了两天地……”
“你怎么可以做这样的事?天呐你竟然去睡公园?阿简你疯了么?真的是你么?你应该第一时间来找我啊!”
“啊?”
“住我这里吧,我正在训练自己独自生活的能力呢。”
——当然,在程智斐家住了两个周后,程智斐就彻底后悔了让这个大少爷住进来。
做饭洗衣生活起居他全包——包括洗内裤袜子。
简之对此毫无愧疚感,脸不红心不跳道:“你没看见我一天二十一个小时在画画,忙的连吃饭时间都没了么?”
“简之,夏清航真是把你惯坏了,要是我让我爸给我洗衣服,就算是洗个背心,他也能把我军法伺候了。”
“他舍不得打我,他更不敢打我,他对我有愧。而且是他自愿洗的,干我什么事?还有,你要是再提他的名字,我就把你军法伺候了。”
程智斐果断闭了嘴,因为,简之真的是个生活白痴,要是没了自己,估计他会活的比浆糊都浆糊。
这个世界上,简之只把自己身上发生过的所有事,告诉了程智斐一个。
因为程智斐,足够信得过。
以至于……后来简之发现自己真的能和程智斐成为真正的知己时,莫名的有了种了解甚晚的想法——当然,单方面是自己了解程智斐太晚。但,这不妨碍,他们生来便是知己。
包括自己在十七岁那年跟程智斐谈到过自己的想法和人生。
“十年之内,我必须想尽一切办法站到最巅峰,让夏家后悔,让安禾后悔。成了,则死的光荣,败了,则死的寂寞。没太大区别。”
他还记得,自己被夏清航赶出家门后,第一个电话打给了安禾。
他知道安禾的日子也过的很清贫——毕竟,过期的饼干这种事都做得出来,买给她的亲生,儿子,吃。
女人在那边歇斯底里的大叫:“什么?要钱?画画那么要钱的事你为什么要去学?跟着夏清航从军从政老老实实的一步步来就好,整天胡思乱想着什么?你以为你能够功成名就?那么多设计师就没见着几个是成功的!我不会给你一分一毛的!绝对不会!你死了这条心吧!”
或许,就算你不给我钱,给我点支持,柔声一句:“我会支持你”也好。
那一刻,什么奇怪的东西就彻底在心中形成了,一只鬼怪的样子,黑夜蔓延时张牙舞爪的爬了出来,把自己吞噬了个干净。
简之知道,那一刻起,他就要万劫不复了。
他以为说出这些想法,把这些阴暗的偏激的奇怪的想法统统告诉程智斐那个心思单纯善良的人,会换来他的批评指责。
但程智斐只是淡淡地合上了建筑图书,柔声道:“我懂你,阿简。”
“我还以为你会劝我。”
“不,我会祈祷。”程智斐笑了,那个阳光健朗的大男孩笑起来的时候,总有种别样的亲切。
简之当时正懒洋洋地斜躺在沙发上,画板支在肚子上,左手垂在沙发下,摇晃着一瓶啤酒。
“祈祷你能在十年之内遇到一个足以让你留下的人。”
“我一直以为你会蠢到认为这个人一直是你自己。”
“阿简,”程智斐的声音无限温柔,“我一直希望是我自己。可是我明白,我是另一个你。自己是无法留住自己的,自己只能安慰自己。”
“你比我要了解我,程智斐,我觉得你开始有情商了。”
“我认识你之后,我也一直在祈祷,祈祷我自己只有智商。足够理智,才能有资格站到你这个疯子身边去。”
“程理智你好,我叫简疯子。”
简之笑了,于这温柔的夜色里,忽然就觉得,真值。
上天竟然叫他遇见了程智斐。
你不用开口我也知道,你过的好不好。
心止于情,行止于亲。
挺好,挺不错。
“程智斐,你可得记住你今日说的话啊,我怕你到时候不认账,心一软。连最后一程,都没得人送我了。”
“不会。十年之内,没有人可以留得住你的话,你会更加不人不鬼,我做不到那么残忍,我会看着你尊严的死去,温暖你最后一程。”
“不许反悔。”
“嗯。”
简之忽然就觉得如释重负了。
我是街上的游魂,而你是能看得到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