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有负责的酒吧老板阻止哈德森酗酒,但他可以换一家酒吧继续喝。
也曾有看不过眼的同事劝告哈德森应该认真工作,可他并不需要事业与上进心。
渐渐的,人以类聚。
哈德森醉酒后吐出的话没有谁在意真假,他身边都是花天酒地的人。只要给钱,他就有酒;只要给钱,妓/女就会作陪。
“开!六点大!”
“去你X的,又是大,都接连四把大了。”
“来来来,谁能喝三瓶,露丝小姐就陪他三个晚上。”
“哦,小气的公牛!买三瓶,只让露丝一个人陪吗?不够,得再加上莉莉。”
十二点钟声敲响。
歇洛克与凯尔西走了一大圈没有找到哈德森,遂又来到下一家他可能去的酒吧。
走近后,一扇大门根本关不住酒吧内的喧闹。
推开门,就让人想立即离开。
沸反盈天,乌烟瘴气。有的人趴在桌上烂醉如泥,有的人躺在椅上吸食大烟,还有些人在昏暗角落里做坦诚相见的运动。
“嘿!你们……”
距离大门最近的壮汉醉眼惺忪地抬头,正说着冷不丁上一双如鹰锐利的眼睛,猛地打了个激灵。
壮汉揉了揉脸,让自己清醒了过来,“你们是来找人的吧?”
歇洛克先一步进入酒吧,此刻,他想要花式夸奖凯尔西。
人与人的差异太大了,大到仅在选择酒吧的小事上就能可见一斑。
伦敦遍地酒吧。从胖老板开的贵价酒吧,到平价如椰树酒吧,凯尔西会留下来喝一杯的地方都有起码的保证。
老板品性不错,都不允许吧内出现乌七八糟的事。即便醉酒,也都不必担心安全有碍。
至于眼前这家。
歇洛克扫视一圈,发现了几块未清理的碎酒瓶玻璃,上面还沾着些许血迹。
“哈德森,今天来过。”
歇洛克没用疑问句,只见壮汉的脸色忽而不太好。
“你是他什么人?”
壮汉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答非所问,“不,没听说他有像你们这样的朋友,干嘛来找他?”
凯尔西瞥了一眼沾血碎玻璃,联系壮汉前后的变化,不难确定一件事。
——有人抢在前面,把哈德森给揍了。直接在酒吧开揍,没有套麻袋的那一种。
凯尔西挑明了,“哈德森刚刚被打了,谁干的?”
“哪有什么打架,别胡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