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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有负责的酒吧老板阻止哈德森酗酒,但他可以换一家酒吧继续喝。

    也曾有看不过眼的同事劝告哈德森应该认真工作,可他并不需要事业与上进心。

    渐渐的,人以类聚。

    哈德森醉酒后吐出的话没有谁在意真假,他身边都是花天酒地的人。只要给钱,他就有酒;只要给钱,妓/女就会作陪。

    “开!六点大!”

    “去你X的,又是大,都接连四把大了。”

    “来来来,谁能喝三瓶,露丝小姐就陪他三个晚上。”

    “哦,小气的公牛!买三瓶,只让露丝一个人陪吗?不够,得再加上莉莉。”

    十二点钟声敲响。

    歇洛克与凯尔西走了一大圈没有找到哈德森,遂又来到下一家他可能去的酒吧。

    走近后,一扇大门根本关不住酒吧内的喧闹。

    推开门,就让人想立即离开。

    沸反盈天,乌烟瘴气。有的人趴在桌上烂醉如泥,有的人躺在椅上吸食大烟,还有些人在昏暗角落里做坦诚相见的运动。

    “嘿!你们……”

    距离大门最近的壮汉醉眼惺忪地抬头,正说着冷不丁上一双如鹰锐利的眼睛,猛地打了个激灵。

    壮汉揉了揉脸,让自己清醒了过来,“你们是来找人的吧?”

    歇洛克先一步进入酒吧,此刻,他想要花式夸奖凯尔西。

    人与人的差异太大了,大到仅在选择酒吧的小事上就能可见一斑。

    伦敦遍地酒吧。从胖老板开的贵价酒吧,到平价如椰树酒吧,凯尔西会留下来喝一杯的地方都有起码的保证。

    老板品性不错,都不允许吧内出现乌七八糟的事。即便醉酒,也都不必担心安全有碍。

    至于眼前这家。

    歇洛克扫视一圈,发现了几块未清理的碎酒瓶玻璃,上面还沾着些许血迹。

    “哈德森,今天来过。”

    歇洛克没用疑问句,只见壮汉的脸色忽而不太好。

    “你是他什么人?”

    壮汉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答非所问,“不,没听说他有像你们这样的朋友,干嘛来找他?”

    凯尔西瞥了一眼沾血碎玻璃,联系壮汉前后的变化,不难确定一件事。

    ——有人抢在前面,把哈德森给揍了。直接在酒吧开揍,没有套麻袋的那一种。

    凯尔西挑明了,“哈德森刚刚被打了,谁干的?”

    “哪有什么打架,别胡说了。”